港鐵加價多得局長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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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公司星期二(3月26日)宣佈,平均票價將增加3.09%,並稱已照顧了市民的負擔能力。

港鐵票價按機制調整,加價的結果可以說早定。早前已知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上升2.4%,而港鐵的物業發展利潤能只為票價拉低0.6個百分點的增幅。加上星期二公佈的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按年增加5.2%,方程式因而得出3.2%的加價結果。

雖說這次加價再次觸及封頂機制,增幅不能高於本港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年上升了的3.09%,但加幅只會延後兩年實施而非取消,市民早晚要付出代價。

港鐵去年利潤77.8億,當中42.8億來自經常業務,20.8億來自物業發展。中期及末期股息合共每股1.31元,相當於港鐵與股東分享的利潤高達81.4億。但是就因為票價調整機制,港鐵現在又可以名正言順、大條道理上調票價。這是為什麼去年票價機制檢討後,我們直斥政府生生世世厚待港鐵

雖說新機制下,票價調整與物業發展的利潤直接掛鈎,例如賺50億或以下即扣減0.6個百份點加幅。但政府不顧諮詢收到的反對意見,同意港鐵取消特別扣減以及分享利潤機制,為現在的3.2%加幅埋下伏線。如果0.6個百分點的特別扣減仍在,現在會否仍有觸及封頂機制的高加幅?如果分享利潤機制仍在,市民還可以享有總共1.25億元的優惠回贈。

去年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形容新機制是「政府和港鐵花了最大心機和誠意得出的成果」,又說市民「能夠從一個溫和的票價調整幅度和各項票務優惠中受惠、有獲得感」。現在多少市民會對此認同?即將生效的3.09%加幅、延後兩年的0.11%加幅,市民有獲得感嗎?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批評票價機制未包括車站及商場租金和廣告收入,加幅因而未獲扣減。議員張欣宇亦認為應改以港鐵基本業務利潤掛鈎,不只看物業發展。這些都不是新意見,上次諮詢已有建議認為港鐵基本利潤達到某水平便不應提高票價。我們甚至提出港鐵應以物業及商場的百億利潤來補貼車務經營,使票價大幅減少六、七成。問題只在於作為大股東的政府,作為主責官員的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是否願意締造更公平、更有利於基層市民的鐵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