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骨灰龕場一旦「清灰」 政府要兩手準備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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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重陽節,各區拜祭人潮較往年疏落,不變的是公營骨灰龕位長缺,萬計先人骨灰只能寄存長生店、政府火葬場或者私營殯儀館,至今仍未能安置上龕位。現時審理申請私營愈場發牌時間太長,加上新公營龕位落成進度太慢,既令先人無以「安居」,合法私營龕位售價更高得令人咋舌。相關發牌委員會加快審批、阻止私營龕場拖延申請固然是好事,但萬一有龕場不獲發牌結業收場,政府仍須設有後備方案以作應付。

骨灰龕亂象約十年前曾經鬧得熱哄哄,在各方施壓後政府在2010年就「區區有龕位」、規管私營市場和推廣綠色殯葬等措施諮詢公眾。其後《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於2017年中生效,龕場必須領牌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未領牌者可申請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繼續經營,但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政府隨即成立發牌委員會,負責規管骨灰安置所的營辦和管理。

加快牌照審批不可拖延

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和灣仔黃泥涌道靈灰安置所合共逾2萬個龕位。(資料圖片)

社會本來以為法例通過後私營市場就會逐步回到正軌,然而三年過後統計數字反映改革有如龜速。發牌委員會共收到144間私營骨灰安置所共166個場地申請,包含牌照、豁免書和免責書,但至今只批出六個牌照,另有三個申請獲原則上同意,以及拒絕22間龕場申請,審批完成的比率只有兩成,涵蓋約三萬龕位而已。

龕場經營者認為申批過程政出多門,要經過地政總署、屋宇署、消防處、食環處和環保署等部門,而部門之間缺乏協調、不時要求龕場補交文件和加新規定。不過,考慮到其間仍不乏零星個案通過審批,官方要求應該並非「不可能的任務」。

與此同時,發牌委員會副主席葉國謙稱委員會將加快審理申請,例如拒絕沒有提交文件和出席公開會議的個案,又承諾在未來兩年審理所有積存個案。此舉應有助催促申請者完成程序,而且可以阻止部分不肖龕場透過拖延申請繼續違規經營,甚或奢望未來檢討《條例》時政府會放鬆牌照限制。

預留準備應付龕場結業

食環署表示將於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新建超過16.3萬個骨灰龕位,第一階段先編配逾2萬個龕位作申請。(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當然,未來若有申請個案被拒,涉事私營龕場就得結業,無數骨灰隨時可能因此遭到丟棄,政府需要就此做好「包底」責任先作兩手準備:一要加快落實新公營龕場時間表,二是安排更多暫存骨灰處所。

以「區區有龕位」的大計為例,當局幾年來只在九區籌劃了13個項目、59萬個新龕位。不過,現時小蠔灣和葵涌共三個項目近十萬龕位尚未有落成時間,可見這個數字頗有「發水」之嫌。另一邊廂,本港死亡人數漸次上升,去年達4.87萬人高峰,上月單是輪候重用公眾龕位的個案已經累積有三萬多,而此數字尚未包括輪候私營龕位或其他殯葬方式的個案。若政府要預留公營龕位安置上述骨灰,未來實際可供配售數量其實不如想像中多。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公營龕位若能按步就班建成,就愈能對私營業者構成壓力。這樣既可以阻止私營龕位的價格一再上升,更能減少把先人骨灰淪為龕商籌碼的機會。此外,一旦私營業者不乎申請資格結業,未來先人骨灰也能比較容易找回安置之所。因此,政府必須盡力尋找更多合適土地興建公營龕場。

短期來說,為應付一旦龕場倒閉而出現的「清灰」潮,政府還應著手調配現有閒置土地和建築來暫存骨灰。相對於長生店或火葬場暫存設施,政府土地上未有長遠用途的空置校舍就不失為一個合乎法規又較尊重先人的選擇。只要簡單翻新校舍後,政府規定場所無煙拜祭,而且訂明不會長期佔用,附以在節日期間安排接駁交通,可望讓後人和校舍附近居民接納建議。

在龕位短缺、龕場違規的陰影之下,逝者不能安息,後人受盡折騰,區內居民多年歷盡滋擾,政府理應及早掃除沉痾。如今發牌委員會能加快審批速度,有助早日定奪龕場命運,後人也可安心選購合法私營龕位,而政府亦要就龕場申請被拒訂出完善後備方案,替委員會審批牌照過程抹去後顧之憂,並且免卻市民對先人骨灰去向之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