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議|借用「黃碼」機制 通關內地海外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五(23日)宣布,9月26日起機場入境改行「0+3」方案,即撤銷目前的三日指定酒店強制檢疫,改為僅保留三天的自律醫學監察。
隨着本地新冠病毒確診個案減少,台灣和日本相繼宣布取消入境限制,「0+3」新安排以聯通世界自然為社會大多數人支持。但一個仍然未解決的難題是,香港如何及何時可與內地通關?
海外及台灣地區入境由「3+4」放寬至「0+3」,香港將進一步聯通國際,但與內地通關的進展似乎已經冷卻下來。特區政府官員月初曾向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領導提出讓赴陸人員先在本港隔離的逆向隔離方案,其後雙方舉行過一次港深專班視像會議繼續商討細節。不過至今除了方案名稱變為「前置隔離」,以及可能探用落馬洲河套區方艙設施作為隔離地點之外,公眾再無獲知任何其他有關資訊。社會上也僅餘個別政黨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提交建議時有連帶述及此事,內容亦只重申港府必須增加相關工作速度,並未說明怎樣能與內地通關。
「黃碼」應用潛質:控制感染風險
正如李家超當初宣佈「3+4」方案時指出,與世界接軌、與內地通關兩件事並沒有矛盾,兩個方面都要積極推展。政府和社會目前集中於期望海外入境早日「0+0」,以及討論應該保留抑或撤銷「疫苗通行證」,但其實可以同時轉換思路,想辦法善用這些工具以切合不同人士或場合的需要。
目前「黃碼」限制海外及台灣地區入境者的活動,包括不能以非工作、上課或求診的理由進入食肆、酒吧、娛樂場所等。設計原意乃是避免抵港人士中的隱形患者在潛伏期間將病毒帶入社區,但「黃碼」既然限制了使用者的出行範圍和接觸人群,照道理實際效果也減低了他們暴露於病毒的機會。若然如此,「黃碼」跟指定地點隔離的性質有相同之處,雖然有程度之別。政府可以研究擴大「黃碼」的使用範圍,除了用於海外及台灣地區抵港人士,也用作限制指定人士的活動範圍,透過減低他們的感染風險,換取較為寬鬆的檢疫安排。
以「黃碼+隔離」滿足內地要求
這種思路其實就是透過提前限制在香港的活動範圍,來替代在內地的集中隔離,跟港府與內地商討的前置隔離相似。當然,「黃碼」與集中隔離的效果有相當的程度之別。尤其是本地新冠疫情尚未「清零」,本地居民以及海外旅客於「黃碼」期間有可能從香港社區感染到病毒。但研究顯示最新變種潛伏期已大幅縮短至三天左右,故此港府可考慮向內地提出,入境者在香港接受「黃碼」限制加上三日酒店隔離,只要定期的核酸檢測呈陰性,可以豁免現時入境大陸集中隔離和居家監測合計十日的要求。
港府應委託專家研究「黃碼+隔離」能否達致與內地目前「7+3」相若的防疫效果,以至「黃碼+隔離」的日數安排具體如何。當中的可能組合有很多,例如三天黃碼三天隔離、三天黃碼五天隔離、七天黃碼三天隔離等,不一而足。但大原則離不開須能將風險減低至內地可接受的程度,同時亦要對過境者提供足夠便利。
即使退一步說,為了穩陣起見,初期階段也可以先作較嚴謹的安排,像是以「黃碼+隔離」入境大陸後仍要補上不多於三日的居家監測,充當守尾門角色,過了一段時間後才作縮減。香港方面亦可嚴格執行「黃碼」制度或加強罰則,從而增加其對管控疫情風險的效果。
內地、香港、海外三贏方案
毫無疑問,「黃碼+隔離」將便利香港人北上。而由於海外人士假若經由香港前往大陸,他們在指定地點接受集中隔離日數會比直接進入大陸需要的七日為少,因此旅客從香港轉赴內地的誘因亦大大增加。不論對於香港市民以至香港航空業及整體經濟而言,香港都有所得益。
而對旅客本身而言,接受「黃碼」出行限制肯定要比內地嚴格的七天集中隔離與三天居家監測較為自由輕鬆。再者因為「黃碼」依舊容許有限度的活動,包括進入上班地點、出席工作會議及參與企業展覽等,同時在香港與大陸有業務的商業旅客自然得以受惠,毋須一趟行程重複滿足兩地檢疫要求。因此,海外旅客亦為贏家。
對大陸一方來說,這些海外旅客既然早在香港這邊接受過最少十天的替代監測,按理將疫情輸入內地的風險有限而且可控。而「黃碼」期間雖然仍有一定風險,但相關人士的活動範圍乃在香港而非內地,因此風險其實由香港承擔,內地反而可借助香港作入境過濾。只要「黃碼+隔離」能增加海外旅客入境內地,雙循環政策中的外循環亦將得到更大動力,對內地經濟不無好處。
即使日後香港再將海外入境的檢疫期減至「0+0」,當局仍能保留「黃碼」安排,容許入境者自願申請。如果上述設想能夠落實並且達致多方共羸,那便能夠提供一個實際範例證明接軌世界、「通關」內地兩者之間根本沒有衝突,甚至是「一國兩制」又一成功實踐,讓香港為國家扮演探索「中國式與病毒共存」路線走向的橋頭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