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還起不起樓?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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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周一(7月24日)同意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暫列作「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木工程拓展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同時強調大多數委員同意該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

翌日(7月25日),香港哥爾夫球會的司法覆核申請獲高等法院批出許可,並批出暫緩執行環評報告的臨時禁制令,排期在8月中再作聆訊。

高球會的立場有目共睹,入稟司法覆核在預期之內。更何況就官方規劃提出司法覆核,亦為社會持份者的權利,過去屢見不鮮。由朱婆婆挑戰港珠澳大橋、長洲居民反對石鼓洲焚化爐、保育人士反對龍尾泳灘工程,到環保界挑戰機場三跑工程……每一次,入稟方都是衝着環評報告而來,指控報告內容不全面、環保署考慮不周等。

環評報告一再被司法覆核

港珠澳大橋的入稟人認為環評報告不成立,因為未採用更為嚴格的環境影響獨立評估,識別「基線情況」;在石鼓洲訴訟中,環保署被質疑同時是申請人及審批者,有角色衝突;龍尾灘則被指存在海馬,當局應該要求進行專門生態影響評估;而三跑爭議則涉及環保署署長須掌握多少資料,以及對中華白海豚的生態影響評估等問題。

由原訟到上訴,四宗案件延宕多時,但同樣最終由環保署勝訴。這當然不代表政府總能在涉及環評的司法覆核中得直,但環保署的把關水平似乎多數站得住腳。《環境影響保護條例》對環評程序作出了不少規定:由署長向申請人發出「研究概要」、收到報告後向公眾公開、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意見,到署長審批。曾任環諮會成員的學者曾寶強,過去亦曾向《香港01周報》表示審批過程十分嚴謹。

環諮會及環保署要求補交資料

這次粉嶺高球場的環評過程中,提交報告的是土木工程拓展署,審批報告的是環保署。不只環諮會曾經求土拓署補交資料,環保署署長在而收到補交資料後雖然批准報告,但仍然附帶條件,要求土拓署提交詳細布局設計及景觀及視覺設計。環保署的決定是否妥當還看法庭裁決,但土拓署在過程中亦明顯有所不足,拖慢了整體進度。

以往的港珠澳大橋、三跑,入稟方不少是環保人士,今次挑戰粉嶺環評報告的則是高球會,不變的是城市規劃從來都充滿爭議。每一次,政府當局都表示希望社會理解他們的決定。這一次,城規會亦表示「希望能得到社會和個別持份者或群體的支持和互諒互讓,共同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我們樂見城規會大多數委員同意收地建屋,但亦不會低估高球會相關人士對官員構成的壓力。相關用地能否有序、盡快建屋,將反映李家超政府的施政以至行政主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