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黃子悅:不可標奇立異:香港的倒模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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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學校會以「不可標奇立異」、「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等為由,來限制服飾儀容。但是,為何學生就是要倒模一般?香港的學校、教育,根本容不下「不甘平凡」、「特別」的學生,只求將所有學生都製造成一模一樣,千萬不要什麼自主,乖乖聽話就好——這就是香港的填鴨式教育。
黃子悅
香港的學校通常對校裙長度有統一要求。(Tabea Huth/Wikipedia)

台灣教育部在幾天前,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針對服裝儀容的條例,增加了「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的部分。此即代表台灣的學生,以後不必再因儀容不整等理由而受到處分或記過。

台灣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司長解釋,是次修訂的重點,是學校雖然可以規範服裝儀容,但應先透過「公聽會、校內投票、收集各方意見等民主程序」來訂立規條。

跟台灣相比,香港在校規、限制服飾儀容方面的進步,可落後多了。

容不下自我 只求一模一樣的乖學生

香港的學校,不論中小學,大多都有校服及儀容的規定。當中大部分都包含了校裙或長褲的長度、頭髮的曲直和顏色、手飾,以及冬天穿的外套等的限制。以我自己曾就讀的中學為例,校裙要及膝、甚至連內衣顏色也有所規範;再來就是女生一定要穿校裙,不可穿褲,亦不可留短髮。

很多時候,學校會以「不可標奇立異」、「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等為由,來限制服飾儀容。但是,為何學生就是要倒模一般?

香港的學校、教育,根本容不下「不甘平凡」、「特別」的學生,只求將所有學生都製造成一模一樣,千萬不要什麼自主,乖乖聽話就好——這就是香港的填鴨式教育。而轉為「多元化學習」後,情況更只有變壞,絲毫沒有令學生有自主學習的機會。

為何校裙只是短了一點,就是「做錯」?圖為韓國女生校服。(와사비/Wikipedia)

香港不合理校規特別多

在中一的時候,我曾有過非常不快的經歷。那天早會上,班主任說我違反了校規,要收家長信。一問之下,原來是因為校裙過短。但是,我很清楚我的校裙長短一直符合學校要求。當下我甚委屈,但老師似乎並不相信我,只叫我直接去找記了我犯規的老師問問。後來繼續不被信任,直到有老師發現原來是弄錯人了。

這次經歷感受最深的固然是委屈,但也令我開始問:為何一個學生的裙短了一點就要收家長信呢?為何裙只是短了一點,就是違反校規,就是「做錯」?有很多的校規,都是不需要或不合理的,例如不准攜帶漫畫書回校、不可在校內看「生果報」、不可攜帶智能電話回校、緊急情況下也不可用手提電話,而要到校務處借電話、有耳洞的不可以戴透明耳針等等。

容許學生自主 是尊重學生表現

香港學校內的民主程度,同樣是非常落後。大家早就聽聞,在佔領運動期間,不少學校也對學生的政治表達作出阻攔,例如不可派發單張,不可成立學校關注組、不可戴黃絲帶等。當中,不可在身上戴黃絲帶等,都是以校服儀容規定禁止為由。這些校規的訂立,是為了什麼?是為了阻止什麼還是建立什麼?

在學校決策裏面,學校固然是領導者,是教育者,是應該受尊重和順從的,但這不應是以盲目的服從和以自身的自由和尊嚴換來的。校長、老師不是皇帝,學生也不是奴婢。校方和學生本來就應互相體諒和尊重。既然學校的主人是學生,學校也就應當尊重學生。

【編按:作者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嶺南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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