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未來】質疑警方執法受阻 多個組織反對禁用人臉辨識

撰文:孔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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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科技搖籃矽谷的三藩市一向予人擁抱創新科技的印象,上月中卻決定對一項新科技「企硬」,立法禁止地方政府使用人臉辨識技術,是美國首例。曾帶領警員應對波士頓馬拉松恐襲的波士頓市前警務處處長Ed Davis認為,現時禁止人臉辨識實在過早:「這科技仍在發展中,隨着技術改良,可能會是很多治安問題的答案。」工會組織三藩市警官協會(SFPOA)則指禁令將妨礙查案,其主席Tony Montoya說:「雖然它不是100%準確,但它仍在改進中,我認為它至少成功提供了線索。」

即使一些州份或城市願意跟隨三藩市立法規管人臉辨識,卻未必要和三藩市一樣禁止使用。去年4月,印度新德里警方就以人臉辨識技術,在四日內尋回近3,000名失蹤兒童;去年6月,美國馬里蘭州警方亦以這技術找出《首都報》(Capital Gazette)報社槍擊案的兇手。難怪有反對新令者認為,比起禁止,三藩市應設法制訂監管,接受人臉辨識的好處,並擔心禁令會讓治安變差。

有警察工會組織及前警員聲稱,只用人臉辨識取得線索,不會單靠這技術就認定和拘捕疑犯,因此禁用人臉辨識將阻礙警方執法。(Getty Images)

譏諷三藩市變古巴

三藩市打擊罪案組織Stop Crime SF主席Frank Noto憂慮,禁令會讓執法機關無法在演唱會或遊行等大型場合以人臉辨識技術找出恐怖分子:「我們是否想對白人優越主義者說:『唏,三藩市正舉行農曆新年巡遊,而他們限制使用保安鏡頭』?」

智庫資訊科技及創新論壇(ITIF)副主席Daniel Castro甚至批評,三藩市的禁令是「私隱的倒退」,因為反而會讓更多人重看監控錄像,猶如把三藩市變成古巴:「古巴仍然在駕駛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古董車,因為他們與世界其他地方切斷了。這種禁令只是將警察困於使用舊科技,我認為這令人憂慮,因為我覺得人人都希望警方能高效執法。」

Stop Crime SF批評,人臉辨識禁令就如把三藩市變成古巴,在私隱及警方執法上的倒退。(Getty Images)

供應人臉辨識技術的科技公司自然反對禁止使用。微軟總裁Bradford L. Smith去年在公司網誌敦促政府行動:「我們活在法治國家,政府需要在監管人臉辨識上扮演重要角色。」上月中,全球最高估值的人工智能公司商湯(SenseTime)共同創辦人及行政總裁徐立在北京一場公司活動中回應三藩市禁令:「政府應草擬監管條文,而非限制使用。應該要有標準指引,決定在什麼情況下某種新科技得以使用。」

人臉辨識技術供應商NEC聯邦營運副總裁Benji Hutchinson擔心其他城市會效法三藩市,又指NEC正推動一條聯邦法例,要求系統由外人測試準確度,並設立規則防止偏見及侵害公民權利。另一供應商Veritone行政總裁Chad Steelberg直言,科技本身是中立的:「這星球上最有偏見的系統就是人類。」

微軟總裁Brad Smith也呼籲政府規管人臉辨識,但這些供應人臉辨識技術的科技公司只希望監管使用,反對完全禁止。(視覺中國)

數據與社會研究院(Data & Society Research Institute)政策分析師Mutale Nkonde傾向暫停使用人臉辨識:「若能暫停做更多測試,並特別針對辨認黑人或不同性別方面審核那些演算法,至少可為禁令提供一個更有力的法理論據,並有時間真正與業界討論。」

喬治城大學私隱及科技中心高級研究員Clare Garvie也同意先暫停使用,「直至社區有機會表達他們希望治安如何實行,以及有非常嚴格的規例來指引如何使用這項科技。」例如對這些系統的偏見及準確率的強制測試、進取的法庭監管、照片像素的最低標準,以及監控公眾科技使用報告。此外,素描、經更改的影像及面貌相似的名人照片不應用於人臉辨識,公開報告及保持透明度也應該成為常規程序。Castro則建議,警方只有在法官頒令後才可取得人臉辨識數據,並遵從最高法院已為其他電子監察方式所設的指引。

有法律學者主張,應立法仔細規管人臉使用,例如甚麼情況下該完全禁止、技術水平標準、數據如何處理、操作人員如何訓練等。(Getty Images)

律師Gerry Facenna在「Ed Bridges一案」代表英國資訊專員Elizabeth Denham出席聽證會時說,法律框架應要處理警方監察名單的性質及人臉辨識技術應用的場合:「可否在每場運動比賽都用?需不需要由情報機關領導?那些影片你怎樣用?」他還補充,人臉辨識操作人員需要接受什麼訓練,如何確保這科技不被黑客入侵,若市民拒絕被掃描又該如何處理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不過,Garvie主張有些用途應完全禁止,例如讓警方實時進行人臉辨識。因為讓警方可在抗議集會掃描面孔並追蹤這些人,將會過分冒險:「取得任何在鏡頭前走過的人的面孔或抗議集會中的每張臉,辨認並實時定位這些人,這樣使用人臉辨識將從根本上為執法者提供全新能力,我認為風險大於好處。」

支持暫停使用人臉辨識一方,認為可增取時間改進技術及法例,但反對使用者則擔心,更準的人臉辨識只會更助長政府監控。(視覺中國)

奧克蘭私隱諮詢委員會主席Brian Hofer則認為,人臉辨識技術改進後禍害可能更大:「我極之相信這科技會愈來愈準,但這正是我更擔心之處,它將是完美的監控工具。它的侵入(私隱)程度將超越我們同意政府能做的。這會過度擴張他們的力量,而我不認為我出街時應該將自己置於大眾監視之中。」

若禁止無法成為常態,Hofer認為法例應允許獨立審核這些軟件,並限制只能在特定情況下使用,但他相信監控必然會遭到濫用:「我十分肯定,會有(用人臉辨識)辨認出綁匪、殺人犯、強姦犯等真正暴力作案者的成功案例,然而,當你開啟了(人臉辨識)這道大門,它就會擴散到各種用途上。」

上文節錄自第166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10日)《三藩市帶頭立法禁用 人臉辨識技術再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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