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府須正面回應訴求 勿讓街頭抗爭釀大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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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6月21日)大批市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入夜後更氣氛一度升溫,令外界擔心會發生大規模衝突,現場有如隨時引爆的火藥庫。就此,解鈴還需繫鈴人,政府不能躲在新聞稿後,而必須站出來回應群眾訴求。特首林鄭月娥尤其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了解民怨何來,並且還原6月12日金鐘大衝突的真相,讓社會能夠真正復和。

周五入夜後,包圍警總的示威者情勢高漲,不時傳出有人希望衝入警察總部的消息。社會均明白,擅闖警署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可能會引發警員以強大武力回應。以「危機一觸即發」來形容現場情況,亦不為過。

示威者固然務必保持克制。但另一方面,政府及警方的回應亦很有問題。須知道示威者於早上已經包圍政府總部,但政府的回應只是暫停政總運作;到他們包圍警總、要求與處長盧偉聰對話時,警方亦沒有作出正面回應,只是任由示威者聚集。

政府在晚上發聲明表示,尊重市民遊行集會的權利,重申當局已停止《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明年7月條例草案將自動失效。然而,政府沒有正面回應示威者的訴求。

首先,關於暴動定性的問題,6月12日警方草率地將衝突定性為「暴動」,特首林鄭月娥亦如是說,顯然是言過其實,引發社會不滿。警務處長盧偉聰後來試圖淡化爭議,但卻含糊其辭,不願明確區分法律層面的暴動罪與屬於政治定性的暴動。「01觀點」此前已指出,政府應該撤回「暴動」這個輕率定性,盧偉聰和特首林鄭月娥理應坦然承認用詞不當,消解民怨。二人為向建制派支持者交代,而堅持不為之,任由民怨升溫,有欠妥當。

其次,示威者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6月12日清場行動,亦有理可持。正如「01觀點」已指出五個原因,包括現有的投訴機制不獲信賴、有警員不展示編號、事件涉及警隊政策及部署等,當局實應設立委員會徹查。一方面,查明真相,有助社會實現和解;另一方面,提出適當的問責,並完善警隊相關機制,可讓警隊重拾公信力和尊重。

不只是示威者如此要求,大律師公會亦對警方的清場行動表示關注,要求政府成立委員會。政府在情、在理,均應該面對社會合理訴求,而非發一、兩份聲明了事。若果因為政治等原因而不肯讓步,不能以理服人,以為示威者會在街上和平散去,只怕是不負責任之舉。要麼,警民對立升溫,後果可能不堪設想;要麼,不滿聲音只是暫時潛伏,到下一個時機再爆發時,只會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