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禁食野味新規定存疏漏 落實監管才可治本

撰文:賈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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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雖然人大《決定》相對地方條例沒有那麼具體,但亦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可見,在法例制訂上,疫情發生後,政府有意彌補之前有關吃野味問題的條例疏漏。然而,這些新規定和條例的制訂,是否就代表了今後在野味食用問題上可高枕無憂?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些條例還有以下問題需要進一步釐清及解決。

承接上文︰【新冠肺炎】山珍海味腐蝕公共衞生 捕食野生動物何以禁不絕?

落實監管才起作用

第一個便是過去頒發的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所帶來的監管困難。根據中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只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成功獲得「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便可進行對相關動物的養殖、經營與運輸。問題在於:其一,不少商戶會偷捉野外的動物與飼養的動物進行配種,留下安全隱患;其二,不少人的觀念依然認為,同一種動物野外的就是比飼養的好,因此兩者價格往往相差數倍,再加上飼養成本高,使得野生動物依然有市場。然而,如何鑑別是養殖的還是野外捕捉的,對執法人員來說卻是難題;其三,許可證頒發監管不力,市面上甚至可以買賣,造成監管失效。比如內地媒體暗訪發現,一些非法渠道中,野味商表示只要兩三萬元人民幣就能辦下許可證,以陸路或航空方式供應動物。有不少商家更是獲得許可證後將許可證上允許售賣的動物擺在明面上賣,不允許的藏起來偷偷地賣,有了這張許可證反倒更不容易被執法者識穿其非法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因此,新的階段是否還需保留個體經營的權利,又或如何監管、排查許可證的發放,也是必須面對的關鍵問題。

捕食野生動物與病毒的傳播和疫情的爆發有密切關係。(美聯社)

第二個問題便是如何明晰責任。比如《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原則是「誰發現誰監管」和「誰先立案誰查處」,然而,當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執法主體涉及林業、農業、公安、市場、海關等多個部門,容易出現職責不清及相互推諉的現象。因此,須釐清各部門間工作職責範圍,例如按照是否有經營許可,違法行為發生地域等,區分部門監管職責,避免互相推諉。

與此同時,如何完善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強化專業培訓,以更好地監管非法捕獵、交易,也是不小的挑戰。監督不到位,會使再完備的法律法規也流於空談。例如在過去,即便是國家一、二級野生動物,也會因監管不力而遭到非法捕殺。這一方面是因為非法捕獵者往往更熟悉當地地形、動物行蹤,執法者難以24小時盯梢監管,所以,需要更完善的協作策略和專業強化。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捕獵工具難以限制。法律明令禁用的盜獵工具只能包括大概範疇,比如獵槍、毒藥等,然而,對於許多其他的輔助工具,甚至是有盜獵者在網上分別採買原材料,自製捕獵工具的行為則難以監管限制。

在監管交易上,執法人員亦將面臨不少困難。其中主要的問題在於如何識辨非法的野味交易。許多執法人員曾反映,由於交易非法,野生動物飼養場存在大量「掛羊頭賣狗肉」現象,如大雁、黑水鳥等會以「鴨子」的名義出現在菜單裏。再有就是野味鑑定成本高,往往需要上千元人民幣,進而讓有關部門望而卻步,難以起訴、處罰違法人士,最後往往由市場監管部門以證照不齊,或按照《食品安全法》條款為了防病需要等為由,進行處罰和扣押。

因此,新的條例尚未全部正式出台,不管是其本身尚未觸及、解決的一些遺留問題,又或是如何落實監管的問題,都需社會提高警覺,進一步改善。

在監管交易上,執法人員亦將面臨不少困難。其中主要的問題在於如何識辨非法的野味交易。(中新社)

轉變觀念始可治本

然而,禁食野味並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再好的法律也只是通過增加犯罪的成本,阻嚇人們進行違法行為。更根本的仍是人們的觀念問題。

目前,不少地區對野味有錯誤認知,過度吹捧野味的營養價值而讓人趨之若鶩。比如南方盛行吃蛇,認為蛇格外滋補。在內地主流的搜索引擎「百度百科」上便很容易找到大力主張吃蛇好處的內容,比如可解除疲勞、延年益壽甚至預防疾病。在SARS疫情爆發前,深圳蛇類消耗單日最高可達10噸以上;SARS過後,廣東不少餐廳仍可見對蛇類菜式的推廣,甚至推銷全蛇宴,一次包括八種有關蛇的菜式等。就在新冠肺炎爆發初期,人們仍在進行野生蛇的買賣。1月29日,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管局在轄區市場內,發現一名水產攤位經營戶正在宰殺蛇類,其擁有三條王錦蛇,共4.29公斤,無法出示來源、檢疫、購買證明等相關文件。

由於野味在過去一直被視為山珍海味,且售價高昂,食用野味還被賦予區分階層、彰顯品味的意味。弔詭的是,國家禁止捕捉野生動物,反而令野味奇貨可居。在不少野味市場上,果子狸每斤達175元人民幣,一些珍稀鳥類高達數千元,更有野生動物,如熊,每隻上萬元,是頗有排場的「高檔」飲食。因此,覓得野味被扭曲為權力和財富的彰顯,例如2017年就有人在微博上炫耀在廣西獲招待吃穿山甲,引起軒然大波。

野味在過去一直被視為山珍海味,且售價高昂,食用野味還被賦予區分階層、彰顯品味的意味。圖為穿山甲。(資料圖片)

根據廣東省林業局的調查,廣州半數以上居民吃過野生動物。究其原因,45.4%的受訪者認為野味可以補充「營養」,37%是出於好奇,12%則是為了炫富。因此,買方和賣方共同在中國大地締造了一個龐大的野味交易市場。在2016年,單是政府批准的野生動物養殖業年收便高達約200億美元,更別提地下交易產業。

由此可見,正如那句俗套宣傳語:「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政府顯然要加大力度推行社會宣傳教育,打破公眾對野味的迷思,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對野味的需求,讓野味市場無以為繼。比如,為了推動廣大消費者自覺樹立健康飲食觀念,主動拒絕野味消費和野生動物交易,廣東省消委會聯合全省各級消委會發出消費警示,以讓人們走出「食用野生動物能滋補身體」的迷思和吃野味成了有面子的觀念。

人民網、《中國日報》等央級媒體亦紛紛刊載相應的文章,如《拒絕「野味」 遠離病毒》、《轉變觀念,拒絕野味》等,期望喚起社會意識。人民網更提出,讓人們害怕食野味帶來的衞生隱患只是「治標」,保護生態系統、維護生態安全才能治本。從更長遠的角度,應給予公眾更完整的生態系統教育,從禁食野味到能做到維持生物多樣性,確保生態系統的安全和穩定。

早前有人指出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動物小百科》在介紹果子狸時,稱果子狸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稀有『山珍』」。(網上圖片)

對此,政府不能僅依靠疫情期間的媒體宣傳,更要注重平時的公眾宣傳、舉辦相應的社區講座和活動,提高義務教育中這一部份的比重,以及注意讀物的知識宣傳,杜絕其中的不良資訊。比如,早前有人指出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動物小百科》在介紹果子狸時,稱果子狸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稀有『山珍』」。

只有公眾的觀念轉變,才不會有人試圖在法律條文下鋌而走險。除去心癮,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悲劇不斷重演。

不僅僅是中國問題

此次疫情病例最先發現於武漢,讓中國人食野味問題再次引起世界關注。然而,吃野味並不僅僅存在於中國。不少亞洲國家的人都有吃野味的習慣。比如印尼北蘇拉威西省城市美娜多(Manado)的著名菜式Paniki,便是以椰奶與薑黃粉等香料烹調蝙蝠肉,不少餐廳均有售賣。疫情爆發後,這一菜式停止出售。與此同時,該省另一城市托莫洪(Tomohon)的市長也下令當地市場停止售賣野味,以免新型冠狀病毒經此方式傳播,並鼓勵商家停止出售野豬、狗隻、老鼠等動物。當地衞生部門負責人Isye Liuw指,有關部門會加強對貨車的檢查,以免有商家將野生動物運到城市。可見野味在當地亦有市場。

此次疫情病例最先發現於武漢,讓中國人食野味問題再次引起世界關注。圖為華南海鮮巿場野味價目表。(網上圖片)

亞洲其他國家的城市亦有不少野味市場。比如越南隆安省的禽鳥市場(Thanh Hoa Bird Market)便是當地最大的野味市場之一。其在3月仍然販售活體野味,包括烏龜、蛇、老鼠、水獺及各種鳥類等動物。多家外媒走訪後表示,現場環境惡劣,野味店空間狹小,更有蒼蠅縈繞,衞生條件堪憂。市場內一名商戶表示,他每天早晨會準備70公斤的禽鳥,每年售出約八萬隻鳥。

泰國市場亦有商人無視疫情出售箭豬、蜥蜴、猴子等野味。據聯合國統計,國際非法野生動物買賣,每年高達約230億美元收入。因此,禁食野味並不僅僅是中國的問題,更是全球需要共同面對的。否則,由野生動物引致的病毒傳播與疫情爆發,未來亦有可能在其他國家城市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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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於第206期《香港01》周報(2020年3月23日)《山珍海味腐蝕公共衞生 捕食野生動物何以禁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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