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恒基地.有片】政府限周五清場 逾百草根租客隨時無家可歸

撰文:鄧麗婷 黃偉民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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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上樓難,為求有瓦遮頭,不少低收入人士近年搬入新界鄉村的豬欄劏房,雖然租金相宜,但水浸火燭等危機四伏,更甚是住客毫無保障,一旦被逼遷,隨時無家可歸。《香港01》發現,政府上月先後以非法搭建為由,充公恒基地產兩幅位於新界的大型農地,當中元朗錦田吳家村的逾7萬平方呎地更發出最後通牒,約100名租客隨時無家可歸。
政府近日已張貼告示,飭令39戶本周五(4月28日)前遷出,並無任何安置方案,隨時爆發人道危機。政府近年雖有充公農地,但多屬非法骨灰龕,是次大規模充公民房再飭令租客遷出,可算是破天荒。
有年老租客大嘆「叫人瞓天橋底?」要求政府酌情給予多數天時間,安排搬遷,《香港01》將一連兩日報道。

涉事的私人農地位於元朗錦田(圖中位置),佔地約7萬平方呎。(蔡正邦攝)

翻查地契文件,涉事的私人農地位於元朗錦田吳家村,與西鐵錦上路站相距約15分鐘步程。農地早年由鄧姓村民持有,據悉該地本為養豬場,後來遭私下改建,搭建出平房出租,形成村落。至2006年,涉及地皮與相鄰的的大批農地,以6,280多萬元轉手到恒基主席李兆基妹夫關乃雄任董事的「奮高有限公司」,而「奮高」亦屬恒基的附屬公司。今年3月政府刊憲,指該地違反地契條款須充公收回,引發村內居民的頓失家園的危機。

《香港01》製圖

政府計劃將錦田南發展為綜合發展區及住宅等用途,被充公的地皮,暫時被劃作興建公共房屋,若地皮己再沒有人佔用,恒基收取賠償及政府啟動工程,便會快捷得多。涉及地皮面積達7.2萬方呎,若政府最終落實新發展區,以現時特惠補償率計算,恒基可收取達6700萬元。

【拆局】充公地皮 由政府拆遷 恒基及後申請取回 或除笨有精

收地範圍早年被人在外圍築起鐵皮,居民靠數道鐵門出入。

年初有70戶村民聚居 地署最新數字:39戶

記者3月底到訪吳家村,只見居民早年在外圍築起鐵皮,居民靠數道鐵門出入,猶如一個小社區。鐵門貼出地政總署告示,要求居民停止租賃平房。根據地署昨晚提供最新資料,該幅面積約7萬平方呎的農地有約41個未經批准單位住有約39戶。推門內進,計有木屋、鋅鐵屋及石屎平房,俱為非法搭建而成,但舖設了電錶、水掣等設備,估計住客100多人。

租客生活的元朗吳家村平房前身為豬場。
現在好頭痛,搬出去,兩房一廳萬幾蚊租,租唔起。
租客李女士(化名)

早知家園原是豬欄 為平租遷入

遷入吳家村數十年的李女士(化名)指,知悉家園本為豬場,惟因租金便宜一直居住,「呢度每間屋400呎左右,月租4000蚊,外面根本搵唔到。好多新移民都住入嚟,有啲拎綜援、有啲喺附近打散工。」另一住戶張先生(化名)則抱怨地政總署一刀切迫遷,無了解村民住屋需要,要求政府先安置後收地。「大約十幾年前呢度好平租,幾百蚊一個月,村民租咗地就自己搭屋,搭得大嘅就分租比人。」

成條村叫人瞓天橋底?
租客張先生
租客張先生透露,政府去年8月開始要求村民遷走。

張先生憶述,去年8月底開始,地政總署有職員逐戶在門外張貼通知,將要收回農地,呼籲居民遷出,及後大地主「奮高」亦張貼律師信,指居民「未經業主批准佔用地段」,村民均感愕然。「我哋每個月都有交租,4000蚊,住得呢度都係窮人,有邊個想住豬欄?」惟李女士和張先生自言,多年來都是交租予村內一名「房東」,並不知道「奮高」和恒基的關係。記者曾到村民所指的「房東」單位查詢,但無人應門。

地政總署3月底貼通告,發出最後通牒,飭令佔用人士4月28日前停止遷出。(黃偉民攝)

飭令租客4月28日遷出

記者4月11日再訪吳家村收地範圍,發現每間鐵皮屋被貼上編碼,寫明屬於「政府土地上的非法構築物」,右上角更有「吳家村劏房」字眼。屋外同時貼了公告,表明「本公告張貼的處所已於2017年3月10日被政府重收及取回其管理權,政府更於2017年3月29日張貼通告,「飭令佔用人士在2017年4月28日前停止佔用該處所上的構築物及遷出該處」。

收地範圍現已豎立「政府土地」鐵牌。(黃偉民攝)

有別於3月底,這日所見,收地範圍豎立了「政府土地」鐵牌,部分鐵皮屋已人去樓空,遭紅膠帶圍封。一名穿上制服的保安員站崗,透露公司接下地政總署的外判保安工作,負責在每戶人搬出後圍封單位,並確保住客不再佔用。另一名駐守更亭的女保安員補充指,他們4月起才進駐,期間有至少三、四戶搬離。

每一個人都有生存空間,不要逼人太甚。
72歲租客陳伯
72歲租客陳伯表示,不求賠償,只望當局多給些時間搬遷。(黃偉民攝)

年老租客盼寬限遷出限期

72歲的陳伯控訴,「誰叫我們窮,沒有錢,這些都是退休的、老頭子、殘廢的,要不讓誰不想住高樓大廈,誰不想享福呀?」他透露自己與65歲妻子及8歲外孫女租住200多呎平房,月租2400元,居於屯門的包租公每月月初入村收租,但自今年一月起停收租金,當成租客搬遷的賠償。對於申請公屋6年未上樓,住豬欄劏房又被逼遷,他無奈道:「不求賠償,給我們多幾天時間(搬遷)就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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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拒回應 區議員:收地時欠周詳安排

記者就事件致電吳家村村長徐發堅,惟他以需要諮詢村民為由拒絕回應,及後亦未能聯絡。有村民亦曾向區議員求助,記者多次致電八鄉南區議員黎偉雄未能聯絡,透過其助理約訪亦未獲回覆。錦田區議員鄧卓然坦言,當局在充公土地時欠缺周詳安排,認為飭令遷出的期限太短,局方亦無可能不做租戶記錄,以作妥善安置,「牽涉收地,無可能短時間做,最好全部安置」。

地政總署發言人昨(4月23日)晚回應,若有佔用人居於被充公地皮的違規構築物,會給予合理時間遷出,如佔用人因家境困難或特殊情況未能在限期前覓得居所,會轉介予社會福利署或會安排他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

至於重收違契農地的準則,一般考慮的因素包括違規情況的規模和嚴重程度,以及在環境、安全和衞生各方面的潛在風險等。 

恒基:望取回土地

恒基今日傍晚(4月24日)回應指,今次被重收的元朗農地,公司去年已因租客違約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收回土地,不過在相關程序完成前,政府已採取行動重收土地;作為原有業主,公司將按有關法例繼續跟進,望取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