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閉目撞欄同事爆頭死 司機囚20月 求情:寧願死嘅係自己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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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馮立輝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資料圖片)

去年7月,青馬大橋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名連續開工23小時的司機,收工接載同事離開地盤出市區。司機因感疲倦而在駕駛時閉目,卻撞上欄杆,車上58歲同事頭部凸出車窗,慘被削去天靈蓋,腦漿濺出,當場死亡。司機今(8月19日)承認一項危駕致死罪,判囚20個月及停牌3年。被告求情時稱同事死亡令他極其難過,難以釋懷,「寧願死既係自己」。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若疲累,實不應駕車,但意外無人想發生,望被告深切反省。

事發於青嶼幹線,被告駕車載同事離開禁區,駛往市區時失時,引致一名同事死亡。(資料圖片)

被告馮立輝(36歲)案發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混凝土載運車司機。他承認去年7月8日,在青嶼幹線危險駕駛一架私家車令覃家松(58歲)死亡。

法官姚勳智指被告駕駛紀錄良好,但事發時加班工作已久,判囚20個月,亦須停牌3年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法官指,從求情信明白被告令同事死亡,承受極大痛苦,但寄語被告,雖然現未能陪伴待產的妻子,但望他出獄後好好工作,照顧家人。

死者是被告同事兼教車師傅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07年有一項不小心駕駛案底,妻子現時懷孕4個月,在親撰的求情信指,死者為被告的好同事及教車師傅,對死者離世極其難過,難以釋懷,更寧願死的是自己。其妻及上司亦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是個負責任的人、勤力,孝順及盡責。被告案發時亦已工作超過20小時,被告非刻意冒險要駕駛,只是工作地區為機場禁區,沒有其他交通工具,只好自行駕車。

案情指,去年7月8日,58歲男死者覃家松是機場擴展工程的混凝土車(俗稱田螺車)司機,當天清晨6時35分,他乘坐同事被告所駕的七人私家車離開。被告駛至青嶼幹線的路段時,因感到疲倦而閉目,至撞到欄杆並反彈。死者頭部受重創,頭骨及腦漿外露,當場死亡。

案件編號:DCCC1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