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疫苗大落後:錯失了的20年研發空窗期

撰文:毛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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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五月下旬,日本距離東京奧運開幕的日子已進入最後兩個月的倒數階段,惟當地疫情仍然堪憂,國民完成兩劑疫苗接種的比例不足2%,低絕全球已發展國家及地區。
日本主要購入疫苗的付運進度既不算理想,本地研發國產疫苗又未見蹤影。事實上,製藥業發達的日本在1980年代以前已擁有超卓的疫苗技術,為何今日在新冠疫苗的研發上跑輸各先進國家?

5月20日,首相菅義偉出席了國際交流會議「亞洲的未來」時作出視像發言:「包括發展中國家在內,日本將致力於確保安全且有效的疫苗送到每個人的手上。」 日本將向國際組織GAVI疫苗聯盟追加資金,以加快向發展中國家分配疫苗的速度。

這番話可能讓日本國民聽了就生氣。日本多地疫情嚴竣,已第三度宣布緊急事態,涉及全國9個都府縣。這個奧運主辦國疫苗接種大落後更是令國際社會大跌眼鏡。

日本自2月開始接種計劃,為七大工業國(G7)之中最遲。最初一批是讓醫護人員接種,及後擴展至65歲以上高齡人士組別,但至今全國1.26億人口僅4%已接種第一劑。本周五(20日),日本政府宣布正式批准多兩款新冠疫苗作接種之用,分別為美國莫德納(Moderna)及英國阿斯利康(AstraZeneca)。在此之前,只有美國輝瑞/BioNTech的疫苗批准使用。

日本自2月開始接種計劃,為七大工業國(G7)之中最遲。(AP)

關於日本疫苗接種大落後,背後原因眾多,其中一個包括執政自民黨一直認為日本藥廠能夠開發出國產疫苗。然而,隨着歐美及中國、俄羅斯等候選疫苗陸續獲得國際認可,日本國產新冠疫苗卻未見蹤影。

全球疫苗研發的入場門檻高,研發所耗費的資金相當驚人,經濟上具一定實力的國家才會參與研發競賽。日本一共有十間藥廠正在研發新冠疫苗。不過世衛(WHO)數據顯示,目前全球已進入臨床測試階段的63支新冠疫苗之中,只有一支由日本研發,而該支由大阪初創公司AnGes研發的疫苗,預計要到今年較後的時間才能進入第三階段臨床測試。鹽野義製藥(Shionogi & Co. Ltd)研發的重組蛋白疫苗也是最近才開始進入初期臨床測試。因此,日本政府只得依賴外購疫苗,跟其他國家一樣排長龍等待疫苗。

藥品製造及技術先進的日本,何以弄不出一支自家新冠疫苗?

到過日本旅遊的人,大概都會被日本藥妝店所震撼,醫藥及保健相關產品種類繁多,而且質量偏高,反映該製藥產業之強大。日本的製藥巿場規模僅次美國及中國,長期位列全球第三,但說到疫苗業卻並非如此。

而且日本對於引入外國疫苗,本身的法規就相當嚴厲,包括要求外國藥廠疫苗必先在日本國內進行臨床測試,因此在批准輝瑞、莫德納及阿斯利康疫苗的進度上,也較不少國家緩慢。以莫德納疫苗為例,由亞洲最大的武田製藥(Takeda)負責在今年1月21日開始日本國內臨床測試,受試者僅200人,但疫苗在4個月後才正式獲批。

日本雖已開始疫苗接種,但目前只包含醫護及老人等高危群組。(AP)

早在2016年,日本衛生部有研究團隊已警告,日本疫苗研發嚴重缺乏競爭力,民眾對疫苗安全認知偏低,若國家爆發疫情將面臨巨大風險。報告促請政府趕緊為此作出準備,推動疫苗研究及擴大量能,並形容:「疫苗是國家安全的關鍵一環」。

當年報告作者之一、倫敦國王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總監渋谷健司指出,日本的國家戰略層面並沒有把疫苗放到高的位置,又形容目前的日本疫苗產業就似1991年前、崩潰在即的日本金融業,「公司開得成行成巿、競爭力弱、明顯的過度補貼、缺乏全球規模」。

說明白了就是*「護送船團」制度(convoy system):強而快的船艦需要減速,來保護弱小而較慢的船隻,比喻危機企業受到政府的財政支持不會倒閉,政府干預下也不讓大企業壓縮較弱者的生存空間。放諸疫苗產業裏,在日本政府干預下,小藥廠都能參與一般的疫苗生產,然而在近年「少子化」加劇,疫苗主要接種對象——小童人口減少。加上藥廠欠缺政府支持,在新疫苗研發上欠缺推動力。

*日本在1920年經歷了昭和金恐慌後,為防止金融機構倒閉拖跨整個行業,採用護送船團方式來防止過度競爭,當小銀行出現倒閉危機時,大藏省(現財務省)會要求大銀行跟危機銀行合併。雖然造就了日本戰後「銀行不倒神話」,但大銀行發展受到拖累及積弱,喪失與外資競爭的能力。

日本疫苗接種計劃悄然有序地展開,惟接種進度明顯落後於一眾發達國家和地區。(AP)

日本人的「疫苗焦慮」從何而來?

日本在1948年採用強制疫苗接種制度,新生嬰兒都需要在大型疫苗中心接種。本來,日本在水痘、日本腦炎、百日咳等傳染病疫苗技術上已有很高的水平,甚至有向美國等出口疫苗技術。不過,當地於70至80年代發生多宗天花及百日咳疫苗事故,後來引入強制接種的麻疹、腮腺炎、德國風疹(MMR)疫苗更出現嚴重副作用,這些事件除了引發全國「疫苗慌」,各地更出現針對政府的集體訴訟。

在此之下,東京高等法院在1992年裁定,疫苗事故受害者可通過《國家賠償法》向政府索賠。同時,為了避免捱告,日本政府兩年後更將疫苗接種計劃由「強制」改為「義務」性質。在接下來的20年,日本政府對於推動國產疫苗研發顯得疲軟乏力,在引入外國疫苗方面則是「安全至上」,設立了極其嚴格繁複的審批程序,而且獲批的都是零星的老牌疫苗,以至日本這20年來可以使用的疫苗數目低於其他國家。

4月30,首批莫德納疫苗送抵日本大阪關西國際機場。(AP)

直到踏入2000年以後,多種高致命性的傳染病如沙士(SARS)、伊波拉(Ebola)、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等先後肆虐,再度突顯了疫苗研發之重要性。然而,日本始終未有再次追回步伐。

2010年,日本政府就把HPV疫苗(又稱子宮頸癌疫苗)列入國家免疫接種計劃,讓12歲以上女性免費接種。然而,有些女性在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後,開始演變成炒作風波,不少人更抗議接種HPV疫苗。日本政府終於2013年在爭議聲中剎停HPV疫苗接種計劃。

圖為2021年4月23日,日本首相菅義偉出席新冠疫情工作組會議,宣布對東京都等發布緊急狀態宣言。(美聯社)

神戶大學醫學教授岩田健太郎便形容:「在日本,氣氛是相當重要的。而我們的氣氛是:打疫苗很危險、很冒險、你不欲接觸它。」

日本在新冠疫苗戰的失敗,反映了這種「反疫苗」氛圍不僅使日本國產疫苗研發失落了20年,恐怕還賠上了不少寶貴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