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女性申請韓國永住權困難重重 結婚生子幾乎是唯一選擇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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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日本同樣,合乎一定條件可獲批永久居留權(永住權)。但受礙於人手不足及各種政策原因,不少移居韓國的外國人───尤其是結婚的女性,申請永住權的時間非常長,繼而衍生各種問題。

近年愈來愈多外國人走進韓國生活,但要取得韓國居住權並不容易。圖為慶熙大學舉辦的外國人學生韓語比賽。(視覺中國)

韓國永住權正式名稱為「F-5簽證」,要獲得F-5簽證與移民幾乎一樣,除要有一定的韓語知識外,亦要需無犯罪紀錄及財政負擔能力,而與韓國人結婚雖非必要但有絕對優勢,惟箇中有不少問題。

申請11個月始受理 因無子女未獲批

《韓國時報》近日訪問了一名姓范(Pham Thi Nga)的越南女性,范女士在7年前來到韓國學習韓語,愛上一名韓國男性並結婚。她現時已居住了韓國超過5年,完全乎合申請永住權資格,但至今仍未獲批。

2016年11月,她向韓國入境處申請遞交了申請表,等了11個月入境處才有回覆。范女士說道:「在他們打電話過來時,他們解釋因他們太忙所以到今天才開始處理我的申請。」

「他們說因為我沒與丈夫沒有孩子關係,現時把我的申請放在最低優先處理項目。」范女士表示一天入境處人員家訪,一直追問為何兩人沒有孩子:「我和丈夫都感到被冒犯,但當他們解釋因沒有孩子會對申請有負面影響時,我們都無話可說。」

韓國家暴問題十分常見,外國人妻子更往往因居留權問題投訴無門。(視覺中國)

申請及續期受制另一半 遭家暴無法申冤

韓國審批此類婚姻永住權十分嚴格,結婚並擁有子女幾乎是唯一實際可行條件。漢陽女子大學教授金恩中(音譯)在周四(21日)出席國家人權委員會一次研討會時表示,韓國現時制度對女性並不公平:「外國女性若要在韓國穩定居住,能做的就是當一位妻子,生兒育女。」

而正因女性要居住韓國需要結婚生子,在申請永住權或續期居留簽證的時候,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另一半,導致當發生家暴時,女性往往無法伸冤。金恩中續道:「我遇過一些丈夫因怕妻子會離他而去為由,拒絕協助妻子申請永住權的個案。部分甚至當妻子提出要求時,遭遇另一半暴力對待。」

若女性在取得永住權前離婚,就很可能因丟失婚姻關係,無法讓居留簽證續期而遭遣返命運。而即使育有子女居留獲得續期,亦會因離婚關係使申請永住權過程中大大受阻。

2017年韓國出生率跌至1.05創歷來新低,比日本的還愈低成為世界出生率最低國家之一。儘管距離人口瓶頸亦有一段時間,但社會急劇步向少子老齡化的未來似乎無法避免。高工時及社會男女不平等均造成韓國女性拒絕結婚或生子的原因,部分男性決定尋找外國對象,但卻因繁雜和上述的不公平理由造成障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