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人之妻》作者專訪:親身體驗 揭露美國性解放之戰最真實歷史

撰文: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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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紀50到70年代,荷里活電影中突然出現了裸體,之前被禁的色情小說也不再非法,人們開始認可身體的滿足,性不僅僅是一種生育的方式——這就是美國歷史上轟轟烈烈的性解放運動。
為了探究性解放中男人和女人的故事,結了婚、有兩個女兒的新聞作家特立斯,去體驗按摩女郎的服務,成了一家色情按摩店的經理,還去性自由的裸體社區生活,做一切能夠接近採訪對象的事,花了9年時間完成了《鄰人之妻》(Thy Neighbor's Wife)。
這本書詳細追溯了人們在性觀念上的變化,1981年首次出版後,登上暢銷榜首,臭名昭著,被評論家大罵,在今天卻已經成為時代經典,在2018年7月,終於發行中文版。
借此機會,一条採訪了特立斯(Gay Talese),86歲的他還是激情滿滿地談論了寫作、性文化和兩性間永恆的衝突。
編輯:倪蒹葭(一条)

蓋伊.特立斯《鄰人之妻》(一条提供)

「她全身赤裸,趴在滾燙的沙子上,兩腿舒展地伸開,長髮在風中飄拂,腦袋向後仰著,雙眼緊閉……」這段性感場景的描述,是暢銷書《鄰人之妻》的開場,作者是美國著名的記者、作家蓋伊.特立斯,而這本書的主題是關於美國性開放,和中產階級色情消費主義的盛行。

1971年,特立斯走進了紐約的家附近的一家按摩院,花15美元“享受”了一次服務,並這樣開啟了自己的性愛Odyssey。寫書的9年裡,為了收集資訊、觀察當時美國越來越多的婚外情現象和性愛實驗,他還親身體驗享樂裸體主義社區。但妻子一直公開支持著他,甚至還陪他上脫口秀節目對公眾解釋。

1981年,《鄰人之妻》第一次出版,爆炸性地走紅,書店裡還沒有賣出一本,特立斯的帳上就多了400萬美元。

特立斯與妻子(點圖放大)↓↓↓

特立斯1932年出生在美國,是意大利裔,骨子裡繼承了這個民族的冒險和浪漫。50年代,當他成為一名記者後,寫的幾乎都是普通人甚至邊緣化人物的故事,寫失敗者、寫禁忌話題、寫父子關係,並追求「把新聞寫得像小說一樣精彩」,開啟了一種新的新聞寫作風格——“新新聞主義”。

特立斯曾為《紐約時報》工作了10年,也長期為《紐約客》和《君子雜誌》等雜誌撰稿,並出了好幾本暢銷書。2011年,特立斯獲得諾曼.梅勒卓越新聞貢獻獎。今年他86歲了,仍然在寫作一本關於自己和妻子婚姻的書。

在《鄰人之妻》裡,特立斯帶我們領略了花花公子私宅、按摩院的溫床,展現了美國色情產業、群交文化的興起,及相應的對抗淫穢色情的法律的努力,以及普通人的性心理和性觀念。從性愛的角度,觀察美國社會文化的變遷。而書中出現的所有人,都用的是真實名字。

性解放進程中的人物一:一夜暴富的《花花公子》創始人

在性解放的進程中,一個重要體現是出版業,《花花公子》(Playboy)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媒體之一。

《花花公子》及其傳奇創辦人赫夫納(點圖放大)↓↓↓

《花花公子》創始人赫夫納出生在保守家庭,過著循規蹈矩生活,上大學、結婚、工作。1953年,28歲的他「只剩下失敗的婚姻和一輛破舊的雪佛龍車」。也是那年,他用結婚時的傢俱作抵押,借來的600美元,創辦了雜誌。

「他設計第一期《花花公子》版式的時候,完全不知道同時代有那麼多男人有著同他一樣的夢想和欲望。」赫夫納販賣的是美夢和享樂。第一期的封面女郎是瑪麗蓮夢露,當時她在荷里活還一文不名。赫夫納用500美元低價,跟一個日曆出版商買來夢露的照片,全版印刷在雜誌上。在《花花公子》出版前,美國鮮見裸體女性的彩照。“他將裸體女人與精明強幹、開跑車、縱酒狂歡、住在真皮傢俱的精裝修的單身公寓的年輕男性相聯繫”。

在赫夫納成長的時代,美國把年輕女人分為兩類——與性毫無關係的「好女孩」,與性有關的「壞女孩」。而《花花公子》想要揭開「好女孩」的面紗。因為50年代的新女性,外表正派,但對待性不可捉摸。赫夫納選擇的雜誌女郎是「健康、不造作,每天能在大城小鎮看到的普通漂亮姑娘,是微笑的女秘書,銀行家的女兒,鄰居家的女孩」。出版幾期後,每月有接近100萬人購買《花花公子》,雜誌成功了,赫夫納的婚姻也終結了,他開始無止盡地追求裸體照片和照片中的模特。

《花花公子》的流行,預告了50年代末美國書刊審查的大大放寬。大批被禁的小說和情色藝術電影,被認定為合法。新的定義是:只要有一點點社會價值,就不算淫穢作品。當時在法國還被禁止的《蘿莉塔》(Lolita),在美國已經合法。

美國人更加開放,大膽承認自己的需求,隨著當時社會自動化的普及和每週工作時間的減少,人們有更多時間來尋求享樂。

性解放進程中的人物二:創辦裸體性自由社區的夫妻

如果說《花花公子》強調男性享樂,到了60年代,女性開始有了自己的追求,想要消除性對於男女的雙重標準。男人有性自由,女人也應該有。1968年在洛杉磯郊區成立的砂岩社區中,一群男女與世隔絕,在溫暖的泳池裡裸泳,不帶羞恥感和罪惡感地彼此做愛。很多人是夫妻一起來,只要不是強加於人,選擇誰都可以。他們共同對抗十戒中的第九戒——不可貪戀鄰人的妻子。

創始人是一對夫妻,妻子名叫芭芭拉,原本是出色的保險推銷員,業績超過大部分男同事。那個時候,「芭芭拉還沒有碰見過喜歡自己工作的女人,她看書、雜誌的時候,也沒讀到過職業女性的故事,還沒見過事業型的女人,成功、受人尊敬、富有、性愛自由、不依賴男人——然而芭芭拉內心就模糊地希望成為這種女人。」

遇到丈夫威廉森沒多久,他對她說,不喜歡順從、依賴性強的女人,不喜歡有關性別的雙重標準,也不喜歡夫妻的傳統角色。兩人幾乎一拍即合。威廉森鼓勵芭芭拉性自由,她發現既沒有罪惡感,也沒有影響對丈夫的愛情。威廉森想要通過性實驗改變社會結構,消除女性的從屬地位,人們不再需要佔有慾、嫉妒、罪惡感和謊言。

裸體性自由社區砂岩成員及日常活動(點圖放大)↓↓↓

他們不定期舉辦裸體聚會,加入這個小集團的人,「大多二十多歲或三十出頭,在以年輕人為中心的60年代過得無聲無息,對伴侶也並不忠誠盡心,生活從沒有太多的意義,也不抱自我提升的希望。」砂岩是當時全美國唯一一個女人可以在舒適開放的環境裡,縱情於娛樂式性愛的地方。在上世紀70年代初的美國,這是最自由的15英畝土地。

性解放進程中的人物三:色情調查委員會

60年代的性自由、露骨的性雜誌和電影,也引起很多人的不安,美國政府開始介入,嘗試尋找證據來證明,這會慫恿暴力犯罪和強姦。1968年,美國總統莊遜委任18人委員會,研究露骨色情物品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打算提出矯正方案。研究投入了200萬美元。

委員會去中西部和紐約的監獄,訊問強姦犯和其他性罪犯,了解他們在犯罪之前喜歡看什麼樣的電影、書籍和雜誌。當時在丹麥,色情作品、色情表演合法化了,他們去調查這對丹麥犯罪數量、道德氛圍的影響。他們連續3周給大學生播放色情電影,研究這些電影對學生個人習慣和情慾的影響。到最後學生都覺得無聊透頂。花2年時間做了一系列研究後,得出的結論是:色情產品完全不是一個國家問題,處理它最明智的方法——至少在參涉者都是成年人的時候——就是乾脆忽略它。

《查泰萊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劇照,它一度是禁書(一条提供)

研究結論出來時,當時美國總統已是尼克遜,他宣佈完全反對這個結論,「國家控制淫穢產品、從國民生活中剔除淫穢產品的努力,不會鬆懈……委員會認為下流書籍、影片的激增,對人的品性沒有持久有害的威脅,但幾世紀的文明史和十分鐘的常識思考,會告訴我們並非如此」。

不管是一部分人大膽行動,還是國家委員會正式的調查報告,性解放運動還是沒有撼動過主流。就像特立斯在後記中寫的,性解放在美國文化和社會方面都帶來深刻的變化,但成百上千萬美國人最愛看的書仍舊是《聖經》,忠於婚姻。

專訪作者特立斯

以下是一条對特立斯的專訪。

Q:一条 A:蓋伊.特立斯

Q:您寫完《鄰人之妻》時,有預見到它30、40年後還不斷地被出版嗎?

A:1980年我寫完《鄰人之妻》,它非常暢銷,儘管評論都是負面的,但我很快知道,再過幾十年,它的價值會被了解,也很高興它今天能在中國出版。

我不奇怪《鄰人之妻》直到現在還有著很重要的意義。我從來不為“今天”寫作,動筆的時候,我總是問自己,寫下的這些會持久嗎?過了30、40年,還有人覺得我寫的東西值得一讀嗎?

1956年我開始在《紐約時報》工作,但我自己覺得,雖然在為日報工作,但我不是在為日報寫作。我在記錄描寫幾十年後,對歷史學家來說重要、有用的東西。我總是精心挑選普通人來寫,不想寫名人,也不想寫政治領袖——名聲和權力都來來去去,普通人的生活不會有很大的改變,但是他們一直活著,忍受著,尋找著某種生存方式,不屈不撓。

只有偉大的小說家、劇作家能通過他們的創作天賦,把“普通人”提升到文學的地位。雖然我寫的是非虛構,但也想寫得像費茲傑羅一樣好,如果我把“普通人”寫得足夠好,他們的生活就值得永久的關注和凝視,他們就能永遠活著。

1982年的特立斯(一条提供)

Q:為什麼決定開始寫這本書?

A:吸引我的東西一定也會吸引別人,我注意到,在1950年還是禁忌的事,到了70年代已經不再是。我1932年出生在天主教家庭,在四五十年代,婚外性行為是被禁止的;婚前性行為不被上流社會接受;對選民來說,一個離過婚的政治人物身上帶有「原罪」。

但是到了1970年代,事情在迅速變化,在電影和舞台上,人們可以裸體出現,在嚴肅文學中能夠讀到“粗俗”的字眼,突然間,審查制度削弱了,原本的禁忌,不再是不道德的。我自己見證了這些變化,我看到生活變得有多不同。

特立斯見證了70年代美國性觀念的轉變。(一条提供)

Q:在調查和寫作過程中,您對性的看法有改變嗎?

A:沒有改變。我是一個探索者,一個探查性的記者,為了更接近故事和人物,我願意做任何事。我也和故事中的人一起生活。

在《鄰人之妻》的最後一章,我向讀者揭示我是怎樣獲得故事,我和砂岩的裸體主義家庭一起不穿衣服地生活幾個月,和性開放的人混在一起,當上按摩店經理,為了找女按摩師作為採訪對象而去做按摩。這是必要的,否則你怎麼去寫親密關係,你必須也是秘密的一部分。一個記者承認這些,是完全地暴露了自己。但我始終相信,向讀者解釋我怎樣得到故事、怎樣寫作是必要的。

特立斯與父親,父親是一名裁縫(一条提供)

Q:為什麼取名《鄰人之妻》?

A:我在羅馬天主教的家庭環境中長大,我的書名大多源於《聖經》的句子,《鄰人之妻》也是。

Q:這本書中的人都是以真名出現,而且你在寫他們最隱秘最私人的事,是怎麼做到的?如果一個採訪對象拒絕用真名,你還會寫他的故事嗎?

A:我堅持用真實的名字。如果不能夠在書中使用真名,就會放棄寫這個人。我讓讀者知道的一定是事實,我討厭“匿名的消息來源”,這實際上是新聞界操作出來的「假新聞」,記者不寫明他們的消息來源,會讓受訪者說出未必真實的內容,容易有很多造假。

採訪是從和別人眼神交流、建立關係開始的,類似於「追求一個人」的過程。《花花公子》創始人赫夫納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我能接近他,因為跟他建立了親密的關係,贏得了他的信任。我會告訴採訪對象,你身上的故事代表了成百上千人內心的想法,而你會成為這個故事的代言人。

《時代週刊》2017年度人物“打破沉默的人”(一条提供)

Q:寫完《鄰人之妻》後,美國性文化是變得更保守還是更自由了?

A:美國性文化在我寫完《鄰人之妻》之後,沒有太多改變,除了以下幾點:

1)1980年代前發生的“變革”仍舊有效,你能在電影和時尚界中看到裸體,你幾乎可以寫任何想寫的東西,可以坦胸露肩,除此之外,有些當時不被接受的事情現在也可以了:比如說同性戀,男女同性戀今天都出櫃了,(至少在美國)聲明自己是同性戀不會承擔後果。比我寫作《鄰人之妻》的時候要自由得多。

2)另一方面,今天的美國在「政治正確」上有一點清教主義,常常懲罰“說錯話”的人。一個女人只要控訴某個男人侮辱了她,比如提出來想跟她發生性關係,或者有其他不好的行為,就能毀了這個男人的事業。但是在60、70年代,這類惡劣行為不會像今天一樣被告發。

這是因為女人擁有了60、70年代不曾有的媒體話語權,她們有人是記者、評論員、法官、大學學院院長……對於「被冒犯」的看法很有影響力。她們要求改變,也能夠懲罰冒犯者。

特立斯和妻子南(一条提供)

Q:性解放運動為什麼在80年代會結束呢?恰好這本書也是在1980年寫完。

A:每個故事都有一個自然的結束。對《鄰人之妻》來說,砂岩的關閉是這個故事的結束。性解放運動是因為1980年代愛滋的蔓延而終止,人們害怕愛滋,對待性不再那麼隨意,性俱樂部、裸體濫交俱樂部關閉了。

但是現在,2018年,人們對待愛滋沒那麼恐慌,性自由再次流行起來。互聯網讓它變得很容易,在70、80年代,你必須要努力找到性伴侶,但是現在,你是互聯網的一份子,有幾百萬人在跟你同時上網。

Q:砂岩社區為什麼會失敗?

A:砂岩的創始人夫婦是偉大的革命派,但是不擅長經營。讓砂岩保持運轉的經費一直是個問題,它只維持了4年。但是參加砂岩的人還活著,仍舊是創始人夫婦的門徒。

Q:寫作持續了9年,有沒有懷疑過這件事的意義?

A:我從來沒有懷疑過我寫作的意義,這聽起來有點自吹自擂,我自己有一個高的標準,我不為錢寫作,不為名聲寫作,我想讓人們注意到其他寫作者忽略的,但我覺得有趣或重要的人、地方。在一本書上花了這麼長時間,它出版的那一天,就好像這些時間從你身上移走了,而且你沒有因此變得年輕。

特立斯(一条提供)

Q:今天最吸引你的性相關題材是什麼呢?

A:我認識一個非常美麗的女服務員,比大部分電影明星還漂亮。前幾天晚上,我剛和她吃了晚飯,她告訴我她是女同性戀。我想要寫一個女同性戀非常美麗,男人離不開她。這很有趣:一個喜歡女人的女人,但男人對她無法忘懷。

Q:對中國的性文化有什麼印象嗎?

A:我去過四次中國大陸,第一次在北京待了6個月,之後最少也是待了1個月。中國女性很美麗性感,我認識不少中國女性,有在中國認識的,也有在紐約認識的,她們思想都很解放,非常迷人。

Q:據您的觀察,將來還會有類似60、70年代的性解放的革命嗎?

A:2009年,《鄰人之妻》出了第二版,我在後記的結尾寫,兩性之間的衝突一直沒停過,這種永恆的愛恨關係比巴別塔還要古老;因為男人和女人一直在說著他們互相理解不了的語言。這些言語無法翻譯和解釋。這就是我的結論。

美國性解放的歷史

瑪麗蓮夢露在讀《尤利西斯》(Eve Arnold攝/一条提供)

從《鄰人之妻》中,我們整理出截至上世紀80年代,美國性解放進程中的重要事件。

1821年,美國第一本被禁的色情讀物《一個愉悅女人的回憶錄》(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在麻省被禁,最早買了這本書的美國人裡就有本傑明.富蘭克林。
19世紀末,15名被控有不道德行為的女性,因不堪忍受公開審理的恥辱而自殺,針對這些女人的指控包括:墮胎、賣淫、售賣節育工具,以及寫作了名為《婚姻之夜》的婚姻指南。
1925年,紐約的落魄地下書商塞繆爾.羅斯在自己創辦的雜誌上最早連載了《尤利西斯》,此後他還出版售賣了《一個愉悅女人的回憶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愛經》等書籍,頻繁被定罪判刑。
1953年,金賽報告探討了以往被視為禁忌的話題,包括《男性性行為》《女性性行為》。
1953年底,《花花公子》雜誌出版第一期。
1957年,全美國最屢教不改的書商——塞繆爾.羅斯因出版銷售淫穢書籍入獄。但最高法院第一次對“淫穢”下了定義,一本書或一部電影只要提供了一點點“社會價值”,就能逃脫審查。後被稱為羅斯定義。
1957年,根據新的羅斯定義,一批被禁的小說和情色藝術電影被認定存在足夠的社會價值,不構成淫穢。
1957年,馬斯特斯和約翰森用自製的“性交機器”來研究性滿足的秘密。

《性愛大師》(Masters of Sex)劇照,該劇根據馬斯特斯和約翰森故事改編(一条提供)

1957年11月,威爾海姆.賴希大膽為性快感辯護,死於獄中,成為性革命的殉道士。其著作在60年代風行。
1959年,聯邦大法官受羅斯判決影響,取消了對《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禁令,承認該書作者是個天才。
1960年11月,美國選出了史上最年輕的總統,約翰.甘迺迪,帶來年輕自由的風氣。

甘迺迪總統和夫人(一条提供)

1960年代期間,盛行裸體混浴和按摩。
1966年,馬斯特斯和約翰森出版《人類的性反應》(Human Sexual Response),開辦性治療診所。
1967年報告稱,全國有600萬女人使用避孕藥,其中大部分是天主教徒(使用避孕藥違背宗教教義)。中產階級普遍接受了身體的性滿足,生育不再是性交的首要目的。
1967年5月,最高法院裁定《浴池》(Lust Pool)和《羞恥代理人》(Shame Agent)不算淫穢作品。如果這兩本書不算淫穢,基本上就沒有任何書算淫穢了,部分律師和法學學者將此解讀為美國廢止了書刊審查制度。
1968年,約翰.威廉森和他的妻子芭芭拉.克拉默創辦了自由性愛的砂岩俱樂部。
1968年,總統莊遜委任18人委員會,旨在研究露骨色情物品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並在必要情形下提議一些矯正方案。
1969年1月,理查.尼克遜上任,宣導了一場“公民反淫穢的十字軍戰爭”。

尼克遜總統(CBS新聞/一条提供)

1970年秋季,總統委員會調查色情產品後,得出忽略色情產品的結論。尼克遜宣佈完全反對這個結論。
1970年,美國大多數地區已經有條件接受了性感按摩和展示裸體的合法性。在美國許多學校的性教育課程上,可能是史上第一次,自慰不再被描述成羞恥、可悲的行為。
1973年,新法律重新定義“淫穢”作品,只要缺乏“嚴肅的文學、藝術、政治或科學價值”就可以被認為是淫穢。本來要公映的《巴黎最後的探戈》(Last Tango in Paris)被禁播了。

1981年,《鄰人之妻》暢銷,但當時最受關注的,是全美皰疹和愛滋病不斷蔓延的醫學報告。人們認為60年代的性放縱帶來愛滋病。
1984年,時代週刊封面故事《80年代的性——革命已經結束》。

80年代呼籲關注愛滋的遊行(AIDS Activism History Project/一条提供)

(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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