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V煞與約翰連儂:流行文化成為抗爭標誌

撰文:伍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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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小丑在香港、智利和黎巴嫩等地「遍地開花」

上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全球各地掀起反戰浪潮,高呼和平、人民充權,約翰連儂的《Imagine》、《Power to the People》唱到街知巷聞,他的抗爭歌曲成為各國人民的共同「精神食糧」。 2011年秋季,美國爆發「佔領華爾街」運動(Occupy Wall Street),電影《V煞》(V for Vendetta)的白臉、大鬍子面具成為了抗爭標誌,蔓延全球。在今年10月的抗爭浪潮中,「小丑」也發揮着同樣的聯合效應。

John Lennon和小野洋子手持「WAR IS OVER」海報的經典照片。(網上圖片)

哈雷—維滕貝格大學研究員Andreas Beer早前曾撰寫有關示威者在抗爭中使用面具的研究文章,他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訪問時認為,小丑這個形象,正好透過流行文化連結起各地抗爭者。「香港、黎巴嫩、智利當地爆發示威,這些都是很本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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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何將你的不滿,連結起全球各地的潛在民眾,由肯尼亞、柬埔寨到智利?你需要的就是一件屬於當今流行文化的東西。」Beer說,小丑正是這件東西。

不過,在示威浪潮中,亦不能忽視這個流行文化符號的潛在威脅。

玻利維亞示威,有示威者扮作小丑,抗議總統莫拉萊斯(Evo Morales)。(Reuters)

染血的真實一頁 戲院槍擊案添陰霾

《JOKER小丑》中小丑殺人的不法行徑,本應受到社會譴責及法律制裁,卻意外地激發了城內民眾的仇富情緒,示威者從而走上街頭大肆破壞,放火搶掠。這種極端化的示威行徑,在現實之中也有出現,難以排除部份有着類似怨憤的人,欲模仿電影角色的行為。

除了電影本身的內容含意,2012年7月美國科羅拉多州的戲院槍擊案,也為小丑一角添上血腥一頁。該案犯人James Holmes闖入正在放映《蝙蝠俠—夜神起義》(The Dark Knight Rises)的影院投擲催淚彈及開槍,導致12死70傷,是美國歷來傷亡最嚴重的槍擊案之一。

小丑一角源於DC的蝙蝠俠漫畫,在該集電影並無登場,但案發時Holmes染了一頭紅髮,當時一度有大批傳媒報道他自稱是「小丑」,惟最後證實只屬謠言。在媒體渲染之下,Holmes的小丑形象深入民心,甚至被其他囚犯以「小丑」稱呼,他在獄中對精神科醫生說:「他們把我變成超級反派。至少我會因此被記住了。」這也反映了文化符號在廣泛渲染之下的威力,大眾印象裏都是Holmes在模仿「小丑」大開殺戒。

香港版的街頭小丑,背後卻有着不一樣的意義。(Getty Images)

基於七年前的悲劇,《JOKER小丑》也添加了一份沉重感,今年於全球放映前曾令人憂慮,擔心出現模仿效應,或在社會激發暴力問題。電影在美國上映時,各大城市的警方加強保安戒備,兩大院線AMC及Landmark禁止入場觀眾戴面具或穿着相關裝束,當年槍擊案事發戲院亦不作放映。

小丑這個角色,對於美國人來說,也許是一場惡夢。(網上圖片)

由於《JOKER小丑》電影並沒表達明確的政治理念或訴求,也使小丑這個符號更加「液態」,像一塊白布,讓示威者投射不同的理念,更大程度包含一種幽默,以諷刺方式衝擊政權的合法性;近日大量出現於香港示威的V煞面具亦同理,雖然V煞代表着「佔領華爾街」,過去十年卻在全球極多的抗爭場口出現,抗爭訴求也不盡相同。英國羅浮堡大學國際政治學者Aidan McGarry形容,「文化產物及標誌給予大家是『一分子』的感覺,也展示了團結。」

然而,香港近期示威有趨於激進的情況,有人擔心將電影中的情節與香港比較,會令示威行動的暴力和血腥進一步升級。事實上,「小丑」所承載的含意非輕,附帶的暴力意味也不能掉以輕心。

上文節錄自第188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1月11日)《從智利、黎巴嫩到香港 佔領街頭的「小丑們」》,因應網頁呈現作出編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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