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公安局長武長順受審 六項罪名涉貪5億創十八大後最高紀錄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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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公安局長武長順受審。(網上圖片)

昨日(29日),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一案,在河南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武長順被控六項罪名,涉案金額逾5億(人民幣,下同),創下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官員的最高「紀錄」。

據了解,檢方以武長順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六宗罪名提出公訴。控罪指,武長順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公安局局長和局長、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非法佔有公款合共3.42億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合共8440萬餘元;挪用公款1.01億元供相關單位進行營利活動,從中謀取個人利益。武長順為使其個人實際經營的多家公司獲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上述公司給予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單位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合共1057萬元。

前「記錄保持者」白恩培 涉案金額不及武長順一半

此外,武長順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請託,向下屬「打招呼」包庇疑犯,致其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武長順被控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責任。武長順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據計算,武長順的涉案金額合計高達5.38億元,創下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省部級官員的「最高涉案金額紀錄」。另外,武長順被控六項罪名,也打破了十八大後,落馬官員控罪數量最多的紀錄。武長順從1992年起開始擔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2014年7月被宣布調查,相當於每年的斂財金額達2千多萬。此前,落馬官員涉案金額的「記錄保持者」是受賄2.46億的雲南原書記白恩培,其涉案金額卻不及武長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