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通過《去極端化條例》 禁穿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鬚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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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去極端化條例》(天山網)
新疆當局近來大力維穩。有裝甲車在首府烏魯木齊市的主要街道巡邏。 (天山網)

近來接連發生恐襲的新疆日前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下簡稱《條例》),下令禁止傳播極端化言論、以非正常蓄鬍鬚、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誌等,並將於4月1日起實施。

據《天山網》報道,新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9日會議通過《條例》,作用為遏制和消除極端化,防範極端化侵害,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條例》將「極端化」定義為「受極端主義影響,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觀念,排斥、干預正常生產、生活的言論和行為」;「極端主義」定義為「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的主張和行為。

《條例》規定,禁止「宣揚、散佈極端化思想」;禁止「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誌」;禁止「以非正常蓄鬚、起名渲染宗教狂熱」;禁止「不履行法律手續以宗教方式結婚或者離婚」;禁止「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禁止「出版、印刷、下載、存儲、摘抄、持有含極端化內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視頻」等極端化言論和行為。

此外,「恐嚇、誘導他人抵制享受國家政策,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污損人民幣」、「蓄意干涉或破壞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不允許子女接受國民教育,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等,亦被歸類為「極端化言論和行為」,受《條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