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派遣自衛隊赴中東 安倍晉三的折衷外交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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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12月27日舉行內閣會議,最終決定在2020年初派遣海上自衛隊到中東,獨自執行為期一年的維護海上安全任務。這是《防衛省設置法》實施以來,首次以調查及研究為由派遣自衛隊到海外。對於首相安倍晉三而言,派遣任務或可能是一次展現日本在外交上面面俱圓的機會,但亦是牽涉到國家未來的一個重要時刻。

根據內閣的決定,防衛大臣河野太郎會指示自衛隊準備派遣工作,經過數周訓練後,再正式公布派遣命令,兩架P-3C巡邏機會先行到中東地區開始巡邏任務,而以橫須賀為基地的護衛艦高波號(DD-110)2月中會加入執行任務。

日本海上自衛隊護衛艦高波號會在2020年2月派遣到中東地區,參與護航任務。(海上自衛隊網站圖片)

日本倚賴中東石油的契機

日本政府指,今次中東任務是為了確保與日本有關的船隻安全而收集情報,並在遇到突發情況下(例如是遇到海盜襲擊),防衛省可以下令執行「海上警備行動」使用武器保障安全,內閣亦可根據情況延長派遣時間。

安倍政府決定,很大機會是回應6月一艘日本運油輪在伊朗對出霍爾木茲海峽(Strait of Holmes)遇襲事件。日本非常倚賴外國進口石油,其中9成都是來自中東,因此日本運油輪等船隻不時出入中東地區,據估計每年出入霍爾木茲海峽及曼德海峽(Mandab Strait)的日本船隻分別約有3900及1800隻,內閣認為有必要確保中東地區海上航行安全,安倍晉三27日接受訪問時亦強調,假如原油供應中斷,對日本經濟會帶來嚴重影響。

日本和伊朗保持友好關係,因此伊朗總統魯哈尼12月訪問日本時,首相安倍晉三尋求對方就派遣問題取得理解。(Reuters)

保住美伊中間人關係的一着

日本石油聯盟會長月岡隆及日本船主協會理事長小野芳清均對政府的決定表示歡迎,認為可以為業界提供保障。不過值得留意的是,這次任務的派遣地區是阿曼對出的阿曼灣(Gulf of Oman))、阿拉伯海(Arabian Sea)和也門及索馬里之間的亞丁灣(Gulf of Aden),反而霍爾木茲海峽就不屬任務地區,因而被質疑成效。

事實上,這次自衛隊的中東之行並非純粹以經濟或能源為考慮,而是日本在美國與伊朗之間遊走所引申的決定。剛才提到任務沒有覆蓋霍爾木茲海峽範圍,全因當地位處伊朗對開水域,安倍晉三不想刺激與日本相對友好的伊朗,導致失去美伊之間的中介人角色。他利用總統魯哈尼(Hassan Rouhani)訪日的機會,向對方表明日本的立場和取得諒解,德黑蘭方面亦似乎沒有太大異議。

除了致力與伊朗友好外,安倍晉三亦要考慮如何迎合傳統盟友美國的需要。(Reuters)

另一方面,日本最大盟國的美國自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2018年5月宣布退出《伊朗核協議》後,分別在8月及11日分兩輪向德黑蘭方面實施制裁,美伊關係陷入對立局面。特朗普更提出組成海上護航聯盟,在霍爾木茲海峽護送自國船隻,並邀請日本加入。對於東京方面而言,美國的舉動變相包圍伊朗,因此安倍政府選擇單獨執行任務,遠離波斯灣,以及派員到美軍駐巴林基地交換情報的做法,是避免同時得失兩邊的唯一可行方法。

自衛隊和政界的憂慮

不過,即使根據安倍內閣提出的理據如何帶來好處,日本國內仍有很多疑問的聲音。其中時事通訊社指,自衛隊內部對政府的決定非常不滿,即使任務是保護日本船隻,但到底如何分辨自國船隻或是否對其他國家的船隻見死不救等問題沒有清晰指引。另一名自衛隊官員則慨嘆,完全不明白為甚麼政府如此倉卒下決定,認為這是政治掛帥。

在野黨立憲民主黨、國民民主黨、社民黨都認為政府無視法律和道理,而且沒有明顯派遣自衛隊的必要及迫切性,所以不認同把自衛隊員的安危扯上關係。另外內閣在國會休會時作出有關決定,政府只需循例通報國會,令國會根本沒法阻止。他們批評派遣任務是變相在後方支援美國的護航聯盟。

日本律師聯合會則認為,政府以《防衛省設置法》的「調查和研究」為由派遣自衛隊,與憲法上恆久和平主義為原則、限制自衛隊任務和權限的《自衛隊法》有明顯衝突,質疑有關安排是否合憲。

日本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右)在2019年6月11日與美國航母列根號於南中國海上航行。日本政府擬將出雲號正式升格為航母,並配備F-35B戰機。(路透社)

而在這次任務之後,安倍政府之後會否在國際舞台更趨活躍成為關注焦點,例如在將來正式修訂憲法第九條,為主動採取軍事行動鋪路,並派遣屆時可能升格成為航母的出雲號(DDH-183),搭載的F35B戰鬥機參與聯軍攻擊任務……這些場面無論是否成真,當地朝野勢有關問題爭論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