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國公司問責法》令監管政治化 中概股將加速回歸

撰文:陳放
出版:更新:

隨着中美關係日趨緊張,美國正在將證券監管政治化。
據彭博社11月29日報道,在今年5月美國聯邦參議院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草案後,眾議院將於12月2日就草案進行投票。

根據法案要求,如果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連續三年無法審查上市企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其審計記錄,那麼該上市公司的證券將被禁止在美國交易。然而,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未經監管部門許可,在中國執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會計審計底稿。

因此,如果草案最終落實成法,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資產、營業收入主要在中國境內的海外上市企業股票)將遭到嚴格審查,其中部分中概股或因無法達到監管要求而停牌甚至退市。

師出有名

美國制定《外國公司問責法》的導火索是瑞幸咖啡財務造假案。在遭到渾水研究(Muddy Waters Research)做空後,瑞幸咖啡4月2日發佈公吿稱,公司從2019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期間存在偽造交易行為,涉及銷售總金額約為人民幣22億元人民幣,其中某些成本和費用也因虛假交易大幅膨脹。

12月2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將就《外國公司問責法》草案進行投票。(美聯社)

美國在中國公司財務造假之際制定相關監管法規確實無可厚非。該法案的共同提起者霍倫(Van Hollen)表示,「公開上市的公司都應遵守相同的標準,該法案對現狀做出了改變,以便公平競爭,並為投資者提供了做出明智決定所需的透明度」。

然而,想要讓中國公司遵守美國監管規則,美國立法者用退市威脅這種手段似乎搞錯了重點。目前,中國公司之所以在財務公開方面遊離於美國相關監管規則之外,是因為中美證券監管機構的溝通存在問題,中美雙方始終沒有就中國境內公司的會計審計底稿是否向境外監管機構公開這一問題達成一致。

此時,美國監管部門更應當藉助這次中概股財務造假事件積極推動與中國監管部門的合作,而不是由美國立法者出台法律直接威脅中國企業。可以說,《外國公司問責法》的出台既不治標也不治本,甚至會惡化兩國監管部門的合作環境,引發對抗情緒。

目的不純

其實,美國方面始終沒有拿出解決問題的態度,反而表現出十分明顯的證券監管政治化傾向。在瑞幸咖啡自曝財務問題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克萊頓(Jay Clayton)甚至發出警吿稱,「因為信息披露的問題,投資者近期在調整倉位時,不要將資金投入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股票」。

此外,在《外國公司問責法》中,有許多條款顯然是針對中國而設置的。例如,法案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它們是否為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並要求公司披露董事會中的中共黨員名單,以及公司章程中是否包含中共黨章內容。

瑞幸咖啡財務造假案成為美國監管對中概股「重拳出擊」的誘因。(路透社)

美國這種針對性態度令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十分恐慌。自5月草案在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以來,包括大型互聯網科技企業京東、網易在內的10家中概股企業已經在香港二次上市,其中新東方來港二次上市時,因股價超越騰訊,成為史上最貴港股。

其實,體量較大的中概股已經做好了兩手準備。目前,美國市場仍有三百餘隻中概股,但是其中市值最大的10隻中概股約佔總市值的三分之二。在這10隻中概股中,阿里巴巴、京東、網易已於近兩年赴港二次上市,中國移動、中國人壽、中石油早已在A股或港股上市,只有台積電、拼多多、貝殼、蔚來四家企業僅在美國上市,較為依賴美國證券市場的融資。

巧合的是,中國本土資本市場也已經做好了迎接中概股的準備。由於港股市場和A股市場已經分別於2018年和2019年完成了上市規則改革,符合條件的未盈利企業、同股不同權企業可以在港股或A股市場上市。可以說,資質較為優秀的中概股回歸本土資本市場的條件已經成熟。

因此,如果美國眾議院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那麼在無法滿足美國監管要求的情況下,更多的中概股將別無選擇,只能從美國退市,回歸本土資本市場。而美國將不得不承擔監管政治化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