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網癮】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未成年人網遊須審批後才可上線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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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周六(26日)起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分組審議。
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飛認為,法律應當規定,所有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網絡遊戲必須事先審批才能上線。

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飛認為指出,很多學校的欺凌事件,都是模仿遊戲場面。(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李飛稱,校園欺凌問題與網絡遊戲毒害青少年問題有緊密的關聯性。很多學校的欺凌事件,都是模仿遊戲場面,使用的方法、工具和最後造成的後果,都是一樣的。

他認為,法律應當規定,所有面對未成年人的網絡遊戲必須事先審批才能上線,不能簡單地實行分級由經營者自己管理。凡是可能成癮的,都不能上線。同時,受害青少年的家長作為監護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這些服務商。

李飛還稱,「行政部門在執行中發現漏網上線的網絡遊戲造成損害,發生請求賠償案件達到一定程度的就說明具有社會危害性,就必須責令關閉這些企業,吊銷其執照,而且永遠不許在網絡上提供產品。如果這次我們不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作為立法機關就愧對我們的後代。」

人大常委會委員劉修文認為,應強化網絡遊戲開發商、服務商、網絡平台等相關企業的責任。(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人大常委會委員劉修文表示,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的「網絡保護」專章中,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作出了一系列規定,體現了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立法導向。

但劉修文也指出,這些規定還比較籠統和原則,需要進一步突出和強化對網絡遊戲的管控,強化網絡遊戲開發商、服務商、網絡平台等相關企業的責任和家長、學校、教師以及政府部門等的監督管理責任。

另有委員指出,經過調研發現,除了網絡遊戲以外,現在的網絡直播短視頻對青少年的影響相當大。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應將網絡直播短片納入監管範圍當中。此外,還有委員建議建立網絡影片發布和網絡社交軟件未成年人註冊審核制度。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