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移民管理局:內地往香港商務簽注暫停辦理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因應本港實施強制檢疫令,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宣布自周五(7日)起,暫停辦理內地居民赴香港商務簽注;對已完成製證、尚未發放的商務簽注,待政策恢復後重新製作。若主動取消申請,將可獲發還手續費。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本港周六(8日)凌晨起實施強制檢疫令,凡14日內曾到內地人士,不論是香港居民、內地人或其他國籍旅客,必須留在家中、酒店或政府指定禁閉設施接受強制檢疫,為期14天,違例者可被罰款2.5萬元及入獄6個月。(余俊亮攝)

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在官方網站公布的消息,香港政府2月5日宣布,自2月8日零時起,從內地入境人員(含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和其他旅客)必須接受14天檢疫。2月7日又宣布,對於所持旅遊簽證有效期限或簽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員,將拒絕入境。

為因應上述入境限制措施,避免內地居民出行受阻造成不必要損失,中國出入境管理局向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自2月7日起,暫停辦理內地居民赴香港商務簽注 ;對已完成制證、尚未發放的,待政策恢復後重新製作;申請人主動提出取消簽注申請的,退回已收取的簽注費用。邊檢機關要在口岸對持有香港商務簽注、團隊旅遊簽注、個人旅遊(含深圳「一周一行」)簽注擬出境的內地居民和其他相關旅客,及時提示上述規定。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主動提醒內地居民,密切關注香港政府實施的出入境限制措施,對於持有探親、逗留和其他類簽注的內地居民,確因緊急事由必須出境的,要及時提示香港政府對入境旅客實施的隔離14天強制檢疫規定,做好相關準備。

據了解,商務簽注的有效期由三個月至一年不等,持證人可以一次或多次進出香港,每次入境香港最長可逗留7天。根據檢疫令規定,由內地入境香港需隔離14日,由於商務簽注只可逗留7天,持證人如從內地入境,會被拒絕進入香港。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