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詆譭污衊領導人文章 浙江象山縣前政協副主席葉富興被雙開

撰文: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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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紀委日前發布消息指,寧波象山縣前政協副主席葉富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後,經寧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寧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並由寧波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同時,葉富興被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通報提到,葉富興的其中一項罪名是「傳播詆譭、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

浙江省紀委在通報指,經查,葉富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傳播詆譭、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批評,葉富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黨性原則背離,理想信念滑坡,紀法防線失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簡歷顯示,現年57歲的葉富興是象山縣第十屆政協委員。自1984年至今,葉富興一直在象山縣任職,從一名中學教師做起,並於2013年至2017年間擔任象山縣副縣長一職。及至2017年至2020年,葉富興擔任象山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