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少數金融監管幹部同商人勾結 破壞市場秩序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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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於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的《中國紀檢監察報》21日(周一)報道指,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仍有少數金融監管幹部利用職權,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和不良企業主相互勾結,破壞監管秩序、市場秩序,影響極為惡劣。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會同人民銀行黨委、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歸納提煉出工作人員與管理服務對象交往活動中需要注意的負面清單。(資料圖片)

報道指,今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已發布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原中國銀監會山西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原中國銀監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等10名金融監管部門領導幹部接受審查調查或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消息。

報道又指,有的監管人員收受被監管機構的賄賂,監管嚴重「放水」,成為重大風險事件的助推力量。比如,在中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的通報中指出,其罔顧黨紀國法,背離監管初衷,甘於被「圍獵」,長期默許、縱容有關被監管機構野蠻擴張、違法違規經營,監管嚴重失守。報道指,有的利用監管權力收受私營企業主財物,為一些不法金融行為「保駕護航」,蛻變成為監管秩序的破壞者。

報道引述中國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紀委書記任杰指,「在監管業務量迅猛增長、金融創新層出不窮的形勢下,監管資源不足、監管能力欠缺等問題更加暴露」。任杰說,當前監管力量缺乏統籌協調,監督籠子還未織密。

任杰又稱,「目前我國銀行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不全面、不完善,制度建設相對滯後,不能很好地適應金融業發展實際需要。在防範利益衝突制度上,現有監管幹部履職回避、離職後從業限制等制度執行不到位,個人投融資行為亟待進一步規範」。

此外,報道又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會同人民銀行黨委、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歸納提煉出工作人員與管理服務對象交往活動中需要注意的負面清單,將禁止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禁止違規兼職取酬等明確列為人民銀行系統工作人員同管理服務對象交往中的禁止性事項,進一步明確可能影響公正履職、存在「圍獵」意圖的「灰色地帶」,從源頭上減少可能滋生腐敗的土壤。

(《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