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4.5% 兩部門促各地抓緊實施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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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人社部表示,此次調整,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在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要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通知》指,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