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前主持朱軍性騷擾案宣判勝訴 原告弦子不滿庭審遇阻稱將上訴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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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前主持人朱軍性騷擾案歷經三年,於近日宣判結果出爐。據北京海淀法院最新通報,周某某(弦子)訴朱某(朱軍)性騷擾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引發輿論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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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周二(14日)晚通報,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周某某訴被告朱某一般人格權糾紛一案並當庭宣判。庭審中,原告、被告依法進行了舉證質證,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的法庭辯論。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朱某對其進行性騷擾的主張,故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周某某的訴訟請求。

雖然在該案件中朱軍勝訴,但作為曾經的央視「一哥」,朱軍的職業生涯與個人口碑已盡毀。另外,根據網絡上流傳弦子朋友圈的發文,她不接受這一判決,並且披露關於庭審時遇到一些阻力,她認為審理流程有問題,決定上訴。

就關於朱軍勝訴的結果,一部分支持他的網友表示:

「正義到來了,但是遲到太久了,朱軍的職業生涯已經毀滅了」。

「她沒贏,但是她贏了;他沒輸,但是他輸了」。

「女的是出名了,還當上女權代表,朱軍的名譽損失怎麼辦?」。

「就很滑稽:贏了官司的受害者,輸了人生;輸掉官司的造謠者,贏了人生。碰瓷名人確實是無本萬利,名利雙收。社會依舊『笑貧不笑娼』」。

而支持弦子的網友則稱:

「性侵犯事件中女性維權的優勢本身就是處於下風,因為各式各樣的證據不足難以將壞人繩之以法,就算法律能判量刑也不一定能判過殺只畜生的屠夫」。

「『證據不足』只能說是法院不能認定是否發生,而不是說沒有發生,措辭叫做『駁回訴訟請求』,不叫『輸了』。再者,這個案子只能證明舉證很難,畢竟『誰主張誰舉證』,所以性騷擾案件很需要舉證責任倒置。最後,駁回弦子的訴訟請求,不等於朱軍清白」。

朱軍涉性騷擾案的案發現場(點擊大圖瀏覽):

此前,法院決定延期開庭前,弦子5月20日在微博上透露了有關案件的大量細節,稱法院未將其案件歸為性騷擾糾紛,也未公開審理,她對此感到不滿。她表示在2020年12月2日開庭時,「我們在2019年1月庭前會議後,就要求對我在事發當天所穿連衣裙進行重新DNA鑑定,直到2020年12月2日,被法院當庭拒絕。」

弦子2018年提起訴訟,原由是人格權遭到侵犯,因為當時對於提出性騷擾指控的人來說,他們只有這個法律選項。2019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將性騷擾列為新的民事案件原由後,弦子尋求更改案由。

根據弦子今年5月20日透露的說法,2020年12月,一位庭審法官駁回了她的請求,理由是性騷擾類別的案件只適用於教育機構中出現的糾紛。

朱軍性騷擾案當事人弦子在第一次開庭時受到很多人支持(點擊大圖瀏覽):

該事件源於弦子指控朱軍2014年她在央視擔任實習生時,對她進行性騷擾。她事後在老師的鼓勵下報警,警方也進行蒐證,還調走了央視走廊的監控錄像,結果卻無疾而終。

弦子2018年7月在微信朋友圈發文,透露自己曾被朱軍猥褻,文章被其友人徐超(微博暱稱為「麥燒同學」)轉發到了微博上,雖然數小時內就被屏蔽,但還是在內地社交媒體引發轟動。

朱軍隨後發表律師聲明否認此事,並表示將採取法律手段追責謠言,他也到法院控告弦子和徐超損害其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