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制裁11名中港官員 包括林鄭月娥、鄭若驊、駱惠寧等

撰文:成依華 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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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8月7日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並公布名單,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人。
美方批評林鄭月娥直接負責執行北京打壓自由及民主進程的政策,財長姆努欽(Steven Mnuchin)指美國與香港人站在一起,「將使用我們的工具與權威來打擊那些破壞自治的人。」。

美國財政部依據總統7月14日簽發的行政命令,宣布制裁中港官員的名單(網站截圖)

制裁名單內的中港官員包括:

特首林鄭月娥
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名單也有列出被制裁官員的出生日期、住址、身分證號碼,並有部分官員的護照號碼及其簽發日子與到期日子。

林鄭月娥是11名遭美國財政部制裁的中港官員之一,她曾在7月16日表示自己在美國無資產,也不嚮往美國(高仲明攝)

美國財政部會做什麼?

財政部稱,今天行動的後果是上述個人以及所擁有的任何實體的所有財產和財產的權益,不論是直接或間接、50%或以上、是由他們個人或是與其他被封鎖人士持有,亦不論是在美國,或由在美國的人持有或控制,都是被封鎖,以及須向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報告。

財政部又稱,除非獲得OFAC發出的一般或特定許可的授權或獲得其他豁免,否則OFAC的法規通常禁止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或過境)的人,在美國進行所有涉及指定人士或其他受封鎖人士的任何財產或財產中的權益的交易。

這些禁令包括禁止任何被封鎖人士為自己或為自己的利益做出、接受,或受益於任何資金、貨品、服務的貢獻或提供,或是從該等人士手上接受任何資金、貨品、服務的貢獻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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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林鄭月娥直接負責執行打壓自由政策

美國財政部在聲明指,林鄭月娥直接負責執行北京打壓自由及民主進程的政策,並指2019年她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在香港引發一系列大規模示威。聲明又稱,林鄭月娥是被指定參與開發、採用或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表示,美國與香港人站在一起,「將使用我們的工具與權威來打擊那些破壞自治的人。」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也在Twitter發文公布消息,他表示這11人要對香港自治受損害負責,「當香港人民受害於中國共產黨與其推動者之手的壓迫,我們不會站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