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尹錫悅政府特赦三星李在鎔 一文回顧事件經過

撰文:李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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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司法部8月12日稱,總統尹錫悅已特赦三星電子副董事長李在鎔,他已可正式合法重掌三星集團。

政府各部會發布聯合新聞稿說:「為藉着活化經濟來克服經濟危機,最近緩刑期限結束的三星電子副董事長李在鎔,將得以復職。」

其實這項特赦僅具象徵意義,李在鎔因賄賂罪服刑18個月後,2021年8月13日已假釋出獄。

韓國法務部8月9日舉行非公開的假釋審查會議,決定被審查的囚犯能否獲得假釋。因李在鎔也在被審查名單中,所以本次審查受到關注。最終,韓國法務部宣布李在鎔8月13日獲准假釋出獄。

2016年底,李在鎔因涉朴槿惠的政治醜聞而被調查。

2017年2月17日,李在鎔遭到「閨密干政」醜聞特別檢查組逮捕,2月28日因行賄和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正式起訴。據官方機構指控,李在鎔為促成合並順利接班三星經營權,涉嫌向朴槿惠及好友崔順實行賄,行賄金額高達433億韓圜。

2017年8月2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李在鎔貪腐等罪名成立,刑期5年。李在鎔的律師表示會上訴,「相信裁決會被推翻」。

2018年2月5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改判2年6個月,但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

2019年8月29日,韓國最高法院裁決李在鎔行賄案發回二審法院重審。

2020年6月8日,李在鎔與前三星未來戰略室室長(副會長)崔志成、戰略組組長(社長)金鐘重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

2021年1月1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認定李在鎔曾賄賂前總統朴槿惠的助手,以獲取政府對三星集團兩子公司合併案的支持,並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李在鎔當庭被捕。2021年2月17日,韓國法務部宣佈李在鎔服刑結束起5年之內不得在三星工作。2021年8月9日,韓國法務部宣佈李在鎔將會在8月13日獲准假釋提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