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 入行22年官非纏身曾涉刑毀、襲擊、醉駕

撰文:董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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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原名林明樂)在去年8月初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疑因醉駕發生交通意外,其後被控不小心駕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共三項罪名,早前他已承認了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案件在今日(4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裁判官考慮完辯方律師的陳詞以及求情後,判處18天監禁,停牌2年,罰款3千,楊明女友莊思明聞訊後哭成淚人。不過楊明決定保釋上訴,暫時不用入獄。

入行22年的楊明近年備受力捧,但其實他一直以來負面新聞多多,更多次捲入官非,以下立即同大家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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