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穎怡疑被襲擊案 七旬被告申請終止聆訊

撰文:鄺鈺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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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西望》女主持利穎怡早前採訪時,遭女受訪者襲擊,該女受訪者被控以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利穎怡年中採訪「老鼠屋」屋主陳小姐時被襲擊,最後更要報警求助,

被告陳碧珍(71歲),被控於2022年4月28日,在新界大嶼山嶼南道茂記餐廳附近兩度襲擊利穎怡。被告陳碧珍今無法律代表,以流利英語親自陳詞申請終止聆訊,要求法庭終止聆訊,認為自己審前遭廣泛負面報道,無法獲得公平審訊。被告交指自己不符合資格尋求當值義務律師協助,另一方面在聘用私人律師時,又多番因事件涉及無綫電視有利害衝突而遭拒,又批評私人律師質素參差,連起草信件都有諸多錯漏。裁判官指出被告手寫申請書雜亂無章,缺乏理據,難以入目,更沒有按規定事前向法庭存檔或向控方提供副本,故今日無法處理申請。

71歲被告陳碧珍沒有報稱職業,今日以流利英語親自陳詞申請終止聆訊, (節目截圖)

被告控訴其後又指自己曾到警署要求查明自己清白不果,更遭受嘲笑。被告一度認為申請終止聆訊時法庭可決定終止或押後審訊,更與曾官激烈糾纏爭論,裁判官稱法庭無權下令警方調查,如被告遭人騷擾或起底應報警求助,另立一案,然而均與本案無關。曾官最後循循善誘,逐步指示被告如何存檔終止聆訊申請,並押後至明年2月1日處理申請。被告最後亦多次陳詞要求法庭限制傳媒報導本案,包括審期等,以免報道廣泛傳閱造成審訊不公,未審先判,裁判官遂下令限制傳媒接觸被告或披露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