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相首提探討助美「支援台灣」 「存立危急事態」早有端倪?
日前,美日二國防長2+2會議中,日本防衞大臣岸信夫,歷史性地提出,「今後有必要探討自衞隊能為支援台灣的美軍提供何種協助。」這是日本政府二戰之後,首次以相當明確地態度,支持美國介入兩岸戰事、且明確表態提供援助的政治宣示,且美、日雙方防長會議中,還確認了「在台灣發生突發事態之際,將密切合作」的共識。回到現實面來看,日本自衞隊在未來可能的台海戰事中,可能扮演何種角色?
事實上,日本態度的改變,並非今年才有。早在2015年4月27日,美日兩國在歷經近二年的多層次密集協商後,公佈新的《美日防衞合作指針》(The Guidelines for US-Japan Defense Cooperation),被視為21世紀美日同盟性質轉型的重要綱領。此新指針共有八個部份,包括防衞合作與指針目的、基本前提與原則、強化同盟調整、無縫確保日本安全、區域與全球安全合作、太空與網路合作、美日安全合作基礎以及指針修訂程序等。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無縫確保日本安全」此章節,超過全部指針一半的篇幅,來規劃確保日本安全的四大戰略環境:平時、重要影響事態、存立危機事態、與日本有事等四個部份,這個大篇幅的描述,是在奧巴馬政府2010年開始積極推動的「重返亞洲」(pivot-to-Asia)戰略一環上的重大改變,外界事實上是霧裏看花,不太瞭解美日之間防衞關係的轉變。
這個指針中,有關「存立危機事態」(意指:日本以外國家遭受武力攻擊)部份,已經很明確指出,「當美國或與日本關係密切之第三國遭受武力攻擊,並可能威脅日本安全、危害日本國民生命安全以及追求自由與幸福之憲法權利時,自衞隊將以『適當』(as appropriate)方式行使武力,以因應此武力攻擊事態。此外,美日兩國將以『適當』方式緊密合作,或以『適當』方式與受攻擊的第三國合作,以因應武力攻擊及緩和事態。」
而其中所謂的「適當」方式,指針中明確指出美日間五種軍事合作項目,包括軍備防護、搜救、海上作戰、反導彈與後勤支援。值得注意的是,此新的指針在「存立危機事態」綱領中,用了高達九次的「適當方式」,這其實也大幅增加美日兩國共同與個別的操作空間。意思是指,日本可以獨立決定參與作戰合作的時態、模式與規模等,不必拘泥於美國方面的明確要求。
而此次岸信夫防衞相,首度將台灣問題,提出到這個模糊的「存立危機事態」綱領中,來清楚定義日本的官方態度,可謂是準備已久且在關鍵時刻,轉換日本解釋一向強調自衞的和平憲法態度方向,將「台灣有事」納入了日本與美國的共同防衞利益中,這是西太平洋地區,在政治與國際合作層面,相當大的轉變。
故此,日本未來在介入台海戰事時,所能提供的軍事合作項目,在消極性就已經包括,提供搜救援助,間接來説就是提供台軍在戰時戰力保存作業的掩護工作,甚至進一步為台軍機艦提供搜救協助。在軍備防護項目上,台軍機艦是否能在解放軍第一擊展開時,即時避難至日本領土內進行戰備防護?例如與那國島、宮古島等區域,甚至遠達天寧島等處?而日本陸上自衞隊與海上自衞隊即將部署在宮古島上、射程達到400公里的12型對艦導彈,是否在該作業時,給予提供掩護使用?
此外,在「存立危機事態」綱領中,罕見地提到反導的協助,眾所周知,美日間積極合作研發海上反導系統,從艦用相位陣列雷達和標準3型(SM-3 BlkIIA)艦用反導系統,都是目前世界上排名第一的海上高空反導系統,一旦台海有事,美日合作的海上反導系統,是否提供給台灣作為某種反導保護傘的作用?事實上其解釋空間相當大。尤其攔截解放軍中、長程導彈、極音速導彈的技術上,美日的反導能力相當成熟,提供給台灣在大氣層外的反導保護,事實上也給在國際法上戰爭施為有相當寬廣的解釋空間。
許多人在岸信夫防相表態自衞隊將支援美軍介入台海戰事時,所想象的畫面,就是自衞隊武器裝備與人員,登陸台灣與台軍共同作戰的畫面。包括自衞隊的F-35A支援台軍戰機作戰、自衞隊的空中加油機為台軍戰機加油,自衞隊的長程空中預警機為台軍進行戰場管理,自衞隊的兩棲艦艇載滿人員與物資登陸台灣,甚至自衞隊的10式主戰坦克在台灣街頭出現…等畫面,事實上這些畫面,離新的《美日防衞合作指針》上所描繪的景象,相去甚遠,但是實際上的效益可能非外人所能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