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未來】科網巨頭終願為新聞付費 澳洲新例只是頭炮?

撰文:孔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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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正在制訂的《新聞媒體與數碼平台強制談判法案》(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下稱《法案》),強制要求數碼平台要就其使用新聞內容與業者達成付費合作模式,商議失敗的話將引入仲裁者定奪合作方案。此外,除涉及「緊急公眾利益」的情況外,數碼平台若更改其新聞排序演算法,需提早最少28天通知新聞業者。現時《法案》只針對Google和Facebook,但也可應用至其他數碼媒體。

因應澳洲政府立例強制Facebook和Google與當地新聞業者合作,Facebook隨即封殺當地媒體。圖為2月18日,澳洲廣播公司(ABC)Facebook專頁截圖。(Reuters)

無可避免的貿易夥伴

立例源於澳洲政府2017年委託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就Google和Facebook在媒體和廣告的影響力展開調查。澳洲財政部長弗賴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去年12月在網誌中指出,數碼平台尤其是Google和Facebook的崛起,蠶食了傳統印刷、電視和廣播媒體業者的廣告收入基礎。自2005年以來,印刷廣告收入大跌75%,同期網上廣告收入卻增長近八倍。其中,ACCC發現網上廣告市場愈見集中:每投放100澳元網上廣告,有53元和28元分別落入Google和Facebook的口袋;Google佔據互聯網搜尋相關廣告收入約95%,Facebook在網上展示廣告收入佔據62%。

ACCC的報告說,這些數碼平台已成為新聞業者「無可避免的貿易夥伴」,而且維持了談判優勢,因而建議政府制訂談判法例,以處理「澳洲新聞媒體業者與Google和Facebook之間的明顯權力失衡」。立法推手還包括新聞集團(News Corp)創辦人梅鐸。他早於2009年在《華爾街日報》撰文說「世上沒有免費新聞報道」,2018年又主張數碼平台應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

面對立例規管,Google曾威脅退出澳洲市場。1月22日Google澳紐總經理Melanie Silva(左)視像形式出席澳洲參議院聽證。(AP)

若這法案實行,Facebook帖文的新聞鏈結、Google搜尋結果中的鏈結和新聞摘要(snippet),從此需向相關業者付費。但兩間公司均認為這毫無道理,聲稱為搜尋結果和社交帖文中的鏈結付費,有違網絡開放自由。Facebook甚至暗示,反而是新聞媒體更加需要它。因此,Google和Facebook都以強硬手段反對。Google澳洲及新西蘭總經理Melanie Silva威脅撤出業務。Facebook則封鎖澳洲新聞媒體及用戶在平台上發表或分享新聞內容。哈佛大學尼曼新聞實驗室(Nieman Lab)援引分析公司Chartbeat的數據發現,在封殺24小時後,澳洲新聞媒體每小時從Facebook得到的本地推薦流量大跌93%。

或開全球規管先例

最終,三方似乎都有所讓步。Google和Facebook不但先收回撤出和封殺行動,近日還與多間澳洲新聞業者達成付費使用內容協議。Google去年10月率先在巴西和德國推出新功能News Showcase,上月初擴展至澳洲。兩周前,它與新聞集團簽訂了三年合約,可以在功能中展示該集團旗下新聞媒體如《華爾街日報》、《泰晤士報》、《澳洲人報》的文章;並將合作設立一個訂閱平台、分享廣告收入及在YouTube上投資影像新聞。此外,Google已與澳洲七西媒體(Seven West Media)和九號台娛樂(Nine Entertainment)簽約。Facebook也剛推出了Facebook News功能,今年1月更宣布已與《衛報》、《電訊報》、《金融時報》等多間英國新聞媒體合作,七西媒體上周已同意提供新聞予Facebook,預計60天內正式簽約。此外,Google和Facebook均承諾,會各自在未來三年花至少10億美元於新聞業。

Google早前宣布與澳洲七西媒體、九號台娛樂(圖)達成收入分享協議。(Reuters)

Google和Facebook與這些新聞業者的合作,似乎換來了澳洲政府在《法案》加入修正條款,有望令他們免受《法案》強迫談判交易。在上周獲參議院通過的版本中,若數碼平台與新聞業者談判失敗,加入了額外兩個月調解期,才會進入仲裁的最後手段;更重要的是,政府把《法案》指名應用到某個數碼平台前,可先考慮該平台有否與新聞業者達成商業合作方案。《法案》將會在實行一年後檢討。

雖然Google和Facebook與澳洲政府的角力似乎已得到解決,但不代表他們可以鬆一口氣。這《法案》令澳洲成為全球首個強制要求社交平台向本地新聞內容付費的國家,莫里森指出:「世界各地對澳洲的舉措都很感興趣……許多西方監管者都可能會跟隨澳洲的做法。」加拿大文化資產部長吉爾博(Steven Guilbeault)亦正起草類似法例,預計未來數月發表。在美國,Google、Facebook都正面臨反壟斷調查和訴訟。Google和Facebook在是次澳洲立例過程中的回應,全球也看在眼內。悉尼大學媒體與通訊系副教授Benedetta Brevini指出,當Facebook能夠封殺平台上的新聞,影響數以千萬人取得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資訊,再次印證了科技巨頭擁有巨大影響力,需受到監管。

(節錄)

上文節錄自第254期《香港01》周報(2021年3月1日)《科網巨頭終為原創內容付費 澳洲新例未足以拯救新聞媒體》。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254期《香港01》周報精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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