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如果不是有人執迷不悟 怎需中央親自出手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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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接受《有線電視》訪問,談及2019年反修例風波以來,中央先後兩度出手,親自制定《港區國安法》,又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她通通認為,事件發展至今並不是她個人問題,而是「天時、地利、人和」促成,並反指如果不是有人鼓吹「港獨」、如果不是有人揚言「35+攬炒」、如果不是現屆立法會亂象叢生,相信中央不至於此。特首所言不假,但也絕不公道,因為她只是把所有問題推卸予激進勢力,卻沒有半點反思——如果不是港府無視社會問題、如果不是港府低估港獨風險、如果不是港府傲慢強行修例,港人怎會愈趨激進?

毋須諱言,直到今時今日,假如傳統泛民乃至激進勢力仍然繼續堅持偏見,甚至妄圖利用普選改變香港特區隸屬中央政府的政治現實,那無疑是執迷不悟;同樣,假若特區政府仍然不知「一國兩制」的備受挑戰,當局絕對難辭其咎的話,那也令人失望透頂。當然,我們也不會天真地以為,單憑一個庸碌無為又自我感覺良好的特區政府,就能導致「一國兩制」走樣變形,但作為一區之首,當局責無旁貸。

事實上,香港與中央之間本就存在信任鴻溝,但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既沒努力做好溝通橋樑,消除各種基於認知落差而造成的誤解和誤會,也沒致力透過積極施政,化解港人基於生活焦慮而產生的怨氣和怒氣——結果,當經濟發展不前導致民生困局愈發突顯,激進勢力自然有機可乘,不斷把香港問題錯誤歸咎中央,並且鼓吹「中港區隔論」,令「本土思潮」脫離「國族認同」肆意滋生,甚至填補了年輕人渴望改變的空虛,但特區政府往往只是「大石砸死蟹」般重複「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份」和「港獨沒有討論」空間云云,而未能找到一套有效與社會溝通且有力擊破虛幻的方式,無法說之以情、喻之以弊、懼之以法。

《香港01》於2016年3月正式成立之初,香港剛剛經歷了一場觸目驚心的「旺角騷亂」,那時我們已經告誡特區政府,社會撕裂和經濟矛盾仍然存在,必須秉承公平正義推動社會改革,我們也因而並不支持「重鬥爭而輕改革」的時任特首梁振英競逐連任。至2017年特首選舉過後,即使行政和立法關係一度緩和、民主派甚至傳出願意接受「大特赦」以促使「大和解」,我們仍然勸喻以林鄭月娥為首的特區政府,絕對不能沉醉於片刻的和諧,必須深刻認識新自由主義的放任和原教旨資本主義的扭曲,實事求是地打破經濟壟斷、做好財富再分配,才能令營營役役的香港市民從政治幻想當中清醒過來,不再站在阻礙國家發展的對立面。

可惜,現實總是事與願違。

「一國兩制」走樣變形,作為一區之首的特區政府責無旁貸。(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當我們要求特區政府正視「小政府,大市場」的錯誤,積極發揮政府作用——在「一次分配」中,藉着推動經濟轉型為社會創造更多高端好工,並為廣大打工仔建立更加合理的按勞取酬制度,例如至少70元時薪的最低生活工資、符合理想生活模式的最高工作時限、可以紓緩失業壓力的失業援助保障;在「二次分配」中,積極檢討現行稅制、推動累進稅務改革、夯實社會公共資源,再藉此減輕市民在房屋、醫療、交通、教育及其他民生範疇的負擔,例如免費高等教育、全民退休保障、全民醫療保險等等——但特區政府完全沒有回應。

應該做的不做,也都算了,有時還會一意孤行,偏偏要做最不應該做的事。

當房屋負擔嚴重壓垮港人生活,我們要求政府擺脫既得利益,大膽收回農地、棕地、丁地,重新主導土地發展,並且修正以置業為主的房策錯誤,大量興建出租公屋,切實保障居住權益;然而,特區政府即使搞了一場「土地大辯論」的大龍鳳,最終連「眾望所歸」的粉嶺高球場也不敢全數收回,不但繼續讓商界予取予攜,而且繼續冥頑不靈地堅持「房屋不是簡單商品」,誤導市民以為「置業」等同「安居」甚至等同「致富」,鼓吹市民淪為「樓奴」。

當以維港為核心的經濟中心早已面臨飽和,不但對大量市民造成通勤壓力,而且促使金融和地產持續盤踞一方、壟斷經濟發展、阻礙產業轉型,我們要求政府回購港鐵、減低車費,並在新界打造全新中心商業區,徹底打破居職分離困局,全面釋放產業活力;然而,特區政府卻提出繼續鞏固維港中心的「東大嶼都會」發展計劃,也無意扭轉產業單一的局面。

結果,房屋問題持續惡化,造成「有人無樓住,有樓無人住」的悲歌;維港中心越趨極化、產業轉型長期失敗,整個社會越來越看不到未來。

直到2019年「反修例風波」爆發之初,儘管我們認同香港確實有現實需要修訂《逃犯條例》,但我們也早就嚴肅地批評特區政府的態度傲慢、手法粗暴,只願意對商界妥協,卻無視港人對內地司法體系的信心不足,既未能從善如流把修例範疇縮窄至嚴重罪行、考慮設置「港人港審」等等,亦未能保持耐性,向廣大市民做好解說工作;我們也一再警告港府,基於深層次結構矛盾所累積的各種怨氣和焦慮已經沸騰,稍有不慎將對「一國兩制」造成巨大傷害,必須正視市民的不安所在,在絕不接受暴力示威和勇武抗爭的同時,也必須處理警察在執法過程當中備受爭議的問題。可是,特區政府「如入無人之境」,掀起千重巨浪。

特區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態度傲慢、手法粗暴,令積累已久的各種民怨徹底爆發。(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事到如今,我們絕對能夠理解,中央實屬「忍無可忍」,才會親自出手。畢竟,即使「反修例風波」不是由外國勢力策動,但也無法否認不少外部力量都在「抽水」,並把香港推進百年未見的中美博弈變局當中,企圖藉香港問題干涉中國內政,着實令中央不得不擔心,「兩制」正在危害「一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再者,眼見向來秉承「愛國愛港」傳統、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的香港市民和泛民主派,突然被極端政客所煽動的反中、仇中情緒指揮腦袋,一再被激進勢力牽着鼻子走,甚至呼籲「外國制裁」、「攬炒香港」,也着實令中央不得不反思,必須摒棄以往那種主張「河水不犯井水」的消極治港方針,積極行使「全面管治權」,才能令「一國兩制」重回正軌。

問題是,令中央「忍無可忍」的,又豈止是囂張的外部勢力、放肆的極端份子、過火的傳統泛民?難道中央就能容忍特區政府的顢頇昏聵、建制集團的渾渾噩噩、既得利益的貪得無厭?

當然不能!

以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親手制定《港區國安法》為例,當時特區政府和建制勢力紛紛拍案叫好,卻未曾反思回歸二十多年以來,尤其是2003年經歷《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失敗之後,即使眼見香港存在極大國安漏洞,他們全都囿於民意反對,不但未敢主動承擔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而且未有致力向公眾解說立法工作的天經地義。更離譜的是,即使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親自主持現屆政府就職典禮、期間訓示問責團隊必須秉持「一寸丹心唯報國」——即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以及立法和司法要員,都要有國家觀念,「在開展政府活動和處理有關問題的過程中,要善於站在國家的高度來觀察和思考問題,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履行自己對國家的責任」,但林鄭月娥仍然懵懂未知立法的重要的迫切,只是一再重複「將會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這套空洞說辭——著實是「為官避事平生恥」,根本無法做到「上下同欲者勝」!

至於是次再有全國人大代表出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令停滯不前又爭拗多年的政制改革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希望能藉安全系數極高的選舉制度重塑香港政治生態、從而擺脫因為意識形態的二元對立而衍生的「反對政治」困局,特區政府和建制陣營同樣只懂「熱烈歡迎」,卻未有反省其實他們全都有份造成過去的政治渾沌——首先,行政立法的關係緊張和建制泛民的政治撕裂,絕對不是新鮮事宜,而特區政府原本也有權力和責任根據《基本法》提出修改選舉制度,但為何過去多年他們毫無動作?其次,泛民「拉布」的確不利議會進行政策討論,但問題是,不少有利民生的工作之所以無法推進,並非基於泛民阻撓,而是因為建制反對和政府縮沙——試問,反對全數收回粉嶺高球場的是誰?撤回俗稱「一手樓空置稅」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的是誰?延後「明日大嶼」前期研究撥款以令法案隨立法會任期完結而告終的又是誰?

習近平2017年7月1日親自主持現屆政府就職典禮、期間訓示問責團隊必須秉持「一寸擔心唯報國」。(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新春講話當中,談及四個關於香港未來的「變與不變」,其中之一就是特區政府的施政措施必須要變,即要拿出更加精準有效的政策破解就業、收入、土地、房屋、醫療等深層次矛盾,方能讓每一個香港人的努力都不被辜負;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出席網上研討會為「愛國者治港」定調時,也是重申香港撥亂反正之後,旨在「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確保香港人人安居樂業;主管港澳工作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在全國「兩會」期間會見香港代表,也是多番談及解決香港問題的重要;直到已經全國人大常委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出爐,當中原定選委第三界別的「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界」被改為「基層、勞工、宗教界」,並且新增60席「基層團體」——凡此種種,難道中央對特區政府的偏幫商界、漠視基層的施政不滿仍不明顯嗎?難道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早前發表的「忠誠廢物論」是無的放矢嗎?

平情而論,當香港鬧出軒然大波,我們着實沒有底氣寄望中央會對香港問題不聞不問,甚至妄想中央繼續敷衍以對、笑臉迎人;但我們也相信,大部份香港市民、尤其是曾經迷失的「和理非們」,已經意識到中央底線不容挑釁的現實,甚至希望香港盡快擺脫紛爭回復正常。如今米已成炊,我們亦只能盼望,這個並不完美的選舉方案,可以防止政治人物走向偏鋒,篩走無德無能的「忠誠廢物」,促使議會回歸以整體香港利益為依歸的政策討論——不過,我們也着實不齒特區政府的執迷不悔、知錯不改!

如果特區政府能早早洞悉「行政主導」的原意和設計存在根本矛盾,並有針對性地作出改變,香港政局又怎會如斯動盪?(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尤其是當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傳媒專訪,竟把當局對香港近年亂局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認為是「天時、地利、人和」促使,又一連舉出三個「如果不是」——如果不是有人鼓吹「港獨」、如果不是有人揚言「35+攬炒」、如果不是現屆立法會亂象叢生,相信中央不至於此。我們也不得不叩問當局——

如果特區政府早就能夠認清香港的深層次結構矛盾,就是源於新自由主義的放任和資本主義的異化,才會導致政府角色的扭曲、分配機制的失效、既得利益的坐大、經濟結構的固化、貧富懸殊的嚴重、普羅大眾的不安、反中情緒的高漲,從而秉承公平正義、重整分配結構,怎會有人鼓吹港獨?

如果特區政府早就能夠洞悉「行政主導」的原意和設計存在根本矛盾——一方面中央權力和行政機關體現「威權統治」,另一方面立法機關體現「民主政治」,導致直選產生的議員民望和認受程度往往凌駕於行政機關領導人;從而明白一個強勢的、有權威的、高效率的、具有較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行政機關,必須依靠行政長官運用強大政治能力,才能得到管治同盟的可靠和穩定支持、凝聚跨界別作為堅實基礎、駕馭立法會並且取得社會廣泛民意授權,「35+」又怎會來勢洶洶?

如果特區政府早就能夠知道倘要切實維護「行政主導」的權威,必須積極運用權力堵截任何漏洞,包括嚴格排查未能真誠信服《基本法》的反中亂港份子,以免激進勢力在立法會舞台興風作浪,現屆立法會又怎會亂象叢生?

我們從不懷疑中央銳意促進香港良政善治的決心,但我們非常懷疑一個無法反躬自省、只懂諉過於人的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就像傳統泛民和激進勢力只懂把香港問題推卻中央一樣,變相促成「高度自治收窄」的自我實證。如果林鄭月娥等人仍然無法看清問題、未能對症下藥改善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能,那麼,選舉改革將會毫無意義,中央的良苦用心也會付諸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