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架構中委託和代理的矛盾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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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本年度《施政報告》中表明,將以「能者居之」的原則檢視現時公務員高層職位的選拔聘任機制,令人寄望未來公務員團隊將更能有效地為市民服務。然而,當局仍未能針對現時公務員體制的弊端,對症下藥。
在公共行政的概念中,政府架構存在着委託和代理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套用在香港政府,即是說政治任命的局長(委任方)和常任秘書長(代理方)之間往往可以因為有不同的利益和關注,而且雙方對於事物存在不對稱的資訊隙縫(asymmetric information)。
同時,有鑑香港公務員晉升體系的封閉性,尤其是作為高層公務員的政務官升拔和填補主要以年資和經驗作為考量因素,變相作為代理一方的常任秘書長不一定是委任一方的局長最屬意的人選,令委託和代理問題可能進一步加劇……
面對這些難題,究竟有什麼解方?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287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1年10月18日)《從社會科學的角度診斷香港公務員問題》。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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