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地帶建屋只是舊瓶舊酒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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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到訪深水埗區後會見傳媒,提到今屆政府主力在既有土地來源盡量增加供應量,其中一個主要考慮的是綠化地帶,並且希望現階段相關討論可以聚焦在這個「首要」土地供應選項。整合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供的數碼規劃資料,全港截至今年7月22日約有16,779公頃土地在法定圖則上劃為綠化地帶,比較2013年底的15,273公頃有接近一成增長。坊間不少聲音認為若將此類綠化地帶轉為住宅用途的話,就能有效填補房地供應短缺,例如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便稱綠化地帶一般接近馬路且食水、交通和電力等公共配套相對完善,因此值得優先發展。

不過,這類綠化地帶改劃前例一直存在,本身便足以說明此事並非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新猷。事實上早於曾蔭權年代,他在2011年《施政報告》就表示要「檢討新界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把失去其原有功能的土地改作房屋發展用途」,並且為此展開首階段的檢討工作。到梁振英政府時期,下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視範圍再從2013年起延伸至處於已建設地區邊緣、緩衝作用和生態價值相對較低的地段。至於林鄭月娥2021年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又宣告第三輪檢討將會「集中檢視坡道較高和距離已建設地區較遠的用地」。由此可見,利用綠化地帶建屋老早是行之經年的政策。

在2018年的「土地大辯論」裏,改劃綠化地帶沒有列為諮詢選項之一,同樣亦源於它不是新的潛在土地供應來源。再之前的2015年,當局擬將大埔分區多幅綠化地帶改劃成為住宅用地,香港教育大學學生丘家寶先後入稟司法覆核城規會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兩起案件最後都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判處原告敗訴,反映綠化地帶建屋甚至已經抵禦過民間司法覆核的挑戰。

奇怪的是,近日個別政黨成員以至港府高官,不知為何總是將它當作以往未怎考慮過的一個選項來推銷,難免令人覺得是想轉移社會視線離開其他覓地建屋方案......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29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8月8日)《綠化地帶建屋只是舊瓶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