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布朗肖與不可言明者:從情人共通體到政治共通體 | 黎子元

撰文:黎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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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呂克·南希專題 | 01哲學與法國當代著名哲學家讓-呂克·南希(Jean-Luc Nancy)的訪談錄影精華將在下周三發佈。藉此,我們以「南希專題」從今天到下周末陸續發佈文章——包括南希的中文譯者夏可君老師的特約文章——為讀者介紹南希的哲學思想。

在南希的主要思想中,「共同體/共通體」是一個當代哲學不得不談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南希的思想深受巴塔耶影響,並且與布朗肖對共通體的思考相互作用。Dialectica欄目將從布朗肖的情人共通體、南希談「與共」作為共通體的生存論基礎入手,為大家引介他所說的「無用的共通體」究竟是什麼意思。

 

喜歡一個人,與其費盡心思考慮如何向對方表白,不如就從與他/她共在(être-ensemble)開始。當情人的共通存在建立起來,怎樣表白的問題也就自然不成其為問題了。

 

然而,倘若無法認識到所謂「共在」並不意味著情人在一起就是對於某些功效的擔保,相反,恰恰顯示出共在時光之無用(désœuvrée),任何功利的計算與經營之徒勞,甚至包括愛情恆久不變這樣的目的的不可能,也就難以達到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所說的與日常世界相對乃至相抗衡的「情人的真正世界」,又或者體會到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的不可言明的「情人的共通體」。

 

那麼「情人的共通體」究竟是怎樣的呢?

 

 

布朗肖在《不可言明的共通體》第二部分〈情人的共通體〉,通過解讀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記述的一則題為《死亡的疾病》的故事(récit),顯示了與我們通常想像中的情人世界大為迥異的所謂情人的共通體: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訂立了有償合約,讓後者在幾個夜晚前來陪伴他,只為了使他可以嘗試去愛。沒有纏綿情節,無法溝通,甚至無從建立起情感,由始至終蘊涵著死亡的意味,引用巴塔耶筆記中用過的說法:一個「無共通性者的共通體」。它不但不可言明,更註定要湮沒消散。

男人是同性戀。他是一個愛無能者,「從來只知道他的同類」,「從未慾望過一個女人」。杜拉斯曾在訪談中指出,在她看來,「同性戀,也許是死亡的同義詞」。同性戀作為一種死亡的疾病,這大概是故事題目蘊涵的其中一個意思。出於怎樣的理由,他萌生了念頭,想藉助這個和他訂立合約的女人嘗試找尋「愛」?

 

至於這個女人,她明確表示自己不是妓女,卻與妓女無異。然而,她絕不讓渡合約之外的自己。她瞧不起這個男人,對他說「不要哭,這沒必要」。她無法被簡單化約為妓女的特異之處在於她那長久的熟睡:她幾乎總在沉睡,構成一種堪稱「在場的缺席」的古怪狀態。她暴露著卻無法被破譯,明明屈從卻又迫使對方尊重她的封閉。

 

故事既然關於一男一女之間不可能的愛情,那還談什麼「情人的共通體」呢?

 

布朗肖這樣寫道:

 

「這個情人的世界乃是世界的遺忘:它肯定了諸存在之間的一種如此獨一的關係,以至於愛本身對它而言都不是必要的了,因為愛——順便說一句,從不確定——會在一個圓環中強行提出它的要求,在那裡,對愛的執迷甚至採取了愛之不可能性的形式,它成了這些人的無感覺的、不確定的的痛苦:他們已然失去了愛的理智,但仍渴望走向他們用任何活生生的激情都無法靠近的唯一之存在。」(摘自〈情人的共通體」〉)

 

情人的共通體不是任何統一體。它不是基於諸如地域、血緣、種族上的認同而強加到成員身上的任何一種社會體制。情人的共通體因其獨一性而與日常世界相背離:愛無能的男人與自稱不是妓女的妓女偶然地形成一種「異常」甚或是「災異」,而這種異常、災異,其獨一性只能被兩個人所共享。在一個向其他人關閉的房間,兩個人試圖建立起一種共通存在,儘管就在這種嘗試的最初一刻,戰爭和災禍已然發生,所有的舉措只為了經歷失敗——「這是一次最終只以無為對象的嘗試」。

 

杜拉斯曾指出,《死亡的疾病》想要說明「男性的無能或許就是愛情產生的原因」。與此不同,布朗肖則在解讀中強調了「他者」,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意義上的「總比我更接近上帝」因而總是超出了自我的他者。恰恰在這種自我與他者的絕不平等的關係中,在自我對他者的關注中——男人面對著其整體無法被把握的沉睡中的女體——形成了自我對於他者的責任,一種不源於律法,不可被化約成任何合法形式的責任,難道其中不就蘊含著那越出倫理學邊界的「愛」,指向那無法直接通達的「唯一之存在」?

 

情人共通體的形成與消散都同樣隨意。它可以用巴塔耶的概念來表述:一種「否定的共通體」。關閉的房間裡由始至終蘊涵著死亡的意味:一種尚未降臨的愛從一開始就是不可能的。杜拉斯寫道,沉睡著的女人形體宣佈了死亡的疾病。一種從未到場的生命遭到離棄——受阻的愛情,受阻的愛之純粹運動。面對這個判決,男人竟然選擇不去打破這個封閉形式,不以舉手之勞將女人身上的這種權威摧毀——她的身體在召喚(最暴烈方式的)支配,召喚(真正意義上的)謀殺,而他則只是細心體貼的去撫摸這個身體,不叫醒她,哪怕「她的睡眠在蔓延的同時,房間裡的不幸在增長」。就在不可能與否定之中,兩個人的共在,古怪地萌生出「對『共通』之迫求」。

 

在這幾個夜晚,他和她屬於共通體。布朗肖如此總結:「她屬於共通體,她誕生於共同體,並通過她的脆弱,她的不可通達,她的華麗動人,讓人發覺,那不可共有之物的陌異性,恰恰奠定了這個永遠臨時的,總已荒棄的共通體」。而他,這個從未愛過一個女人,甚至從未慾望過一個女人的愛無能者,卻在故事中自相矛盾:「出於一個或許可憐的慾望,他和這個在此存在的存在聯係了起來,並且,正是那一慾望讓她向他無求地索求的東西敞開了」。當杜拉斯用簡潔而又稠密的語句把那一刻寫出來:做了,共通體便在完滿中終結:她隨著夜晚離去,再也不在那裡,她不會再回來了。而她的獻出與離去,已經「比他相信的更為根本地改變了他」。

 

共通體不是共同體,它恰恰不是「同」,而是「異」,是「同」的解構,「異」之間對共通之迫求。因此,它無法形成統一體,卻在誕生一刻就註定終要淹沒消散,由始至終與死亡糾纏不清。然而,它卻揭示出自我與一個他者或眾多他者共在的問題,揭示出他者的死亡、缺席,如何成為奠定共通體的東西(就像神對人的離棄,使人更確信神的在場),如何使我將我置於自己之外(如巴塔耶詭譎的言辭:「一個活著的人,看到同伴死去,就只能在他自身之外繼續活下去了」),向著共同體的形成而敞開。共通體的形成,「讓一種共在的可能性,在一切功利主義的得失計較之外,得以彰顯」。

 

而這種可能的共在,非功用的彰顯,又為了什麼?又能怎麼樣?如此提問難到不正好構成了一種悖謬?

 

布朗肖在〈情人的共通體〉開篇隨即將情人共通體與政治共通體並置在了一起。他對於巴黎「五月風暴」中「人民在場」的描述,堪稱政治共通體的經典表達:共通體

 

「在迅速地失去自身的同時得到了實現。它不得持續,它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持續。這在那個例外的日子裡得到了理解:沒有人必須下達解散的命令。但出於那把無數人聚集起來的相同必要性,人們分開了。人們瞬間分開了,沒有任何的殘留,沒有任何感傷的後續:那樣的後續會通過假裝保持戰鬥隊形,而讓真正的示威變質。人民不是這樣。他們在這裡,他們再也不在這裡:他們忽視任何能把他們固化的結構。在場和缺席,如果沒有混同,至少也發生了實質的互換。對那些不願承認它的掌權者而言,這正是其可畏之處:它不讓自身被人把握,它既消解社會現狀,又倔強固執地用一種不受法律限制的至尊性來重新發明現狀,因為它在否認現狀的同時,也把自身維持為現狀的基礎。」(摘自〈情人的共通體」〉)

因某種必要性,與他人共在。政治的共通體重新發明現狀,成為新生現狀得以維持的基礎。其中非功用之用,大概就是布朗肖的「不可言明者」。

 

在談共通體的時候,布朗肖引述了南希(Jean-Luc Nancy)在其《無用的共通體》中對共通體的理解,即共通體應該是對於「在某個集體性實體當中的融合式完成」的排除(而這一點則同樣被巴塔耶所發現)。倘若共通體不構成某種統一的、作為社會體制的實體,那麼它怎樣存在?

 

這個問題將我們從布朗肖的「不可言明的共通體」(La communauté inavouable)引向南希的「無用的共通體」(La communauté désœuvrée),引向南希的重要概念,即必須從諸如「與共」(avec)、「綻出」(extase)、「分享」(partage)、「享有」(la Jouissance)等生存論而非範疇論的概念入手,來思索共通體之為共通體。南希在與01哲學的訪談錄影中提到,與共這個概念恰恰揭示了所有的此在(Dasein)都是與共存在。這種此在的生存狀態,就成為我們思考「共通體」的基礎。


 

參考書目:

《不可言明的共通體》,[法]莫里斯·布朗肖著,夏可君、尉光吉譯,重慶大學出版社201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