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惡不作惡(十四):承受邪惡,比作惡好?|曾瑞明

撰文: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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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格拉底眼中(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不正義的受害者會比行不義的人過得好,因為只有正義的人才會有和諧、均衡和健康的靈魂。殺人放火的,即使繫著金腰帶,但他們內裡其實很悽慘的。

這說法導致了一個讓平常人都會覺得荒謬的結論︰承受邪惡,比作惡好。我被人凌虐,好過我凌虐人。但被凌虐會痛不欲生,承受邪惡,會尊嚴盡失,生不如死呀。

但如果生之後還有生呢?承受痛苦的經驗就會變成一張天堂入場卷,帶來痛苦的則永不超生。希臘哲學在這一點倒可為基督教使用。上帝是完滿的善,如果你作惡,會距祂愈遠。但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仍可保存善性。那作為受害當然被加害者幸福了。

 

雅克-路易‧大衛《蘇格拉底之死》

 

倫理學家是被虐狂?

蘇格拉底則把惡歸於人的無知。「這世上只有一種善,就是知識。只有一種惡,就是無知。」蘇格拉底認為沒有人想做錯事,因為做錯事必然會傷及自己(這點很合基督教)。故此,做錯事的,倒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做錯事而去做了錯事。

在 柏拉圖的對話錄《高爾吉亞》(Gorgias)中,著名演說者高爾吉亞的學生Polus 對於蘇格拉底說承受痛苦比製造痛苦為佳、但同時又說讓做壞事的得到公正的懲罰會比他們逃過懲罰為佳的說法,感到迷惑。承受痛苦和罪惡好像特別受倫理學家推崇,他們是被虐狂嗎?Polus說︰

「你這樣說是甚麼意思?如果一個人因為推翻獨裁者而被補,被拷問,被閹割,被炙熱的鐵弄到失明。他的太太和孩子也承受相同刑罰。如果他能逃脫,甚至自己成為獨裁者,會否開心一點?」

 

《高爾吉亞》為柏拉圖離開雅典前所寫的最後一篇對話錄。高爾吉亞與蘇格拉底在篇中爭辯有關智士與哲學家的問題。

 

對話錄中的Callicles是一位政治哲學家,也是高爾吉亞的朋友。他也認為蘇格拉底的是胡說八道︰「告訴我,蘇格拉底,你是認真的,還是說笑?如果你是認真的,我們人生命的整個架構都要倒轉了(turned upside down)。」

 

澳洲哲學家蓋塔(Raymond Gaita)在《善與惡》(Good and Evil)一書指出Callicles的反應不只是對於這個「哲學問題」的回應,而是對蘇格拉底那種不入世(unworldliness)的反應。這種承受痛苦好過製造痛苦的人生觀,怎樣能讓我們在現世好好生存下去?哲學家是否可以脫離日常知識來給予「專業意見」?那些只是例外的「困難個案」(hard case)?惡的存在,惡的問題,實在地挑戰哲學家,挑戰哲學的一貫做法。

 

蓋塔(Raymond Gaita),澳洲哲學家

惡人跟我一樣平等?

 

蓋塔《善與惡》這本書,正是透過討論善與惡,去反思我們當代主流的道德討論。我們愛談平等,愛談尊重,愛談權利,活在這些概念中,我們感到舒適,正如我們口裡常說每個人都有平等價值,每個人都要尊重。但面對一些窮兇極惡的人,我們口還有這樣「響」嗎?蓋塔在書中說了一個故事︰

 

一個拉比被納粹強迫向猶大的神聖經書《托拉》吐口水。為了保存生命,他就範了,褻瀆了這本經書。當他口水都乾了,沒法再吐,納粹問他為何停止,他說口乾了。這時候,「優秀種族」就吐口水進那拉比的口,著他繼續吐下去。

 

康德說永遠以尊重人的方式行事,因為你面前的是一個理性的動物。但你如何對這如此侮辱人、本身不太像「人」的人尊重呢?還有那個屠殺猶太人的總指揮艾希曼,我們真的能文質彬彬的去審訊他嗎,如果硬要這樣做的話,是為了甚麼?

 

蓋塔也有談阿倫特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他指出蘭道法官(Judge Landau)認為這場審判不是一場用來表演的審判(show trial),而是展示一種祟高感。人們不只是僅僅地說艾希曼有司法權利,所以就很自然地認真地對待艾希曼如常人。大家在審判前已清楚艾希曼做過甚麼事,所以,審判過程其實是在示範如何對一個窮兇極惡的人講文明。這是一個高難度動作,但人在當中會找到一種祟高感,就好像你攀上鳳凰山,望下去那種危險又祟高的感覺。人類面對大惡而能文明地處之,是另一種道德情感,那不是一句「人人平等」就可說明了的。左膠要不膠,大概不是要變成右,而是發掘道德價值背後的更深層意義才成。

 

阿倫特《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

偏偏,我們現代的道德系統是扁平的,我們只在權利、平等和自主等語言下操作道德。只有在善與惡的狹迫和映照下,才能迫出人的道德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我們讀倫理學的,就不能不照察英雄、聖人,還有惡人這些所謂極端例子。但偏偏,在我們的倫理學教育裡,這些討論很邊緣,因為我們主力放在義務論VS效益主義無日無之的討論裡,偏偏兩者都製造盲點。

 

就說大中小學生都很沉迷其中的「火車問題」(Trolley Problem)吧(不能怪Sandel)。我們在討論究竟應否殺一人去救十人時,其實是著於後果,並把對與錯限制於計算之中。為甚麼學生沉迷這種討論?因為它像遊戲一樣,我們只是在找一個OK的決定。但這種無日無之的討論裡,卻在在鞏固了我們的現實︰人們對他人的生命無感。不是說後果不重要,而是我們談論後果時不能忽略了重要的道德情感︰悔恨(remorse)我令一個生命死了。我如何能令一個學生明白悔恨是甚麼?甚麼是恨錯難返?

 

「火車問題」(Trolley Problem)示意圖:假設你看到一輛剎車壞了的有軌電車,即將撞上前方軌道上的五個人,而旁邊的備用軌道上只有一個人,如果你什麼都不做,五個人會被撞死。你手邊有一個按鈕,按下按鈕,車會駛入備用軌道,只撞死一個人。你是否應該犧牲這一個人的生命而拯救另外五個人?


蓋塔是一個怎樣的倫理學家?他寫父親(見Romulus, My Father),寫狗(The Philosopher's Dog),由有血有肉的生命出發,簡直是用行動來拷問倫理學家該做甚麼。麥金泰爾也說蓋塔的《善與惡》一書迫使我們去思考道德哲學該怎樣走下去。道德哲學不是技術問題,是關乎人存在和重要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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