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鍊成科技巨獸 成人禮後的Google 是否仍為人所愛?

撰文:毛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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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指控Google壟斷搜索結果為由,向Google處以24.2億歐元罰款(約212億港元),成為歐盟史上最大的單一罰單。
矽谷科技企業Google由1998年成立至今短短19年,由一個搜尋網站,躍身成全球最值錢的公司,總值達6700億美元(逾5萬億港元)。服務無孔不入,掌握我們大量資訊,有關Google侵犯私隱、避稅的爭議不絕於耳,昔日耳熟能詳的座右銘「Don’t be evil」(不作惡),已隨着Google重整作更大型的Alphabet不再存在。

歐盟競爭專員維斯塔格稱,Google因壟斷關於購物的搜尋結果,將被處以24.2億歐元罰款(約210億港元),成為歐盟史上最大的單一罰單。(路透社)

踏入千禧世代之際,互聯網資訊越來越多,搜尋器成為人們尋找資訊的好幫手,那時面世不久的Google好像一隻金蛋,人們用它搜尋得愈多,它就越理解人的需要,搜尋服務也愈見精準,廣告及各種收益隨之以來。2004年Google在納斯達克上市,這間公司才滿6歲,使命是「整合全球資訊,供全人類使用及得益」(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那時的Google還單純得像孩子,服務方針是為方便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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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創辦人的佩奇(Larry Page)與布林(Sergey Brin),自2001年出任CEO的施密特(Eric Schmidt),同樣是Google的靈魂人物。在施密特執掌Google的十年,Google成長速度驚人,主要收購都是在這些年間進行。憑大規模開拓搜尋器、電郵、地圖等基礎業務,Google口袋的錢愈來愈多,也開始變成「購物狂」,收購了多達180間公司,重中之重包括收購美國電子公司Motorola及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集各家之大成,Google涉獵的範圍由上太空,至探索人類生命都有。大多數人都會覺得Google不少功能都很酷,街景讓你足不出戶看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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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成立19年間,被指已經改變當初發展初衷。(路透社)

   Creepy與否 一線之差

在加州一個小車房作基地起家,Google在施密特手上再由一間矽谷企業,變成全球性的科技王國,有人形容這位CEO是Google的黑魔王,近幾年不少人都質疑,Google是否已踏上成魔之路?Google近年牽涉最大的一宗私隱爭議,包括2010年被揭街景車擅自收集民居的WiFi數據。施密特同年在訪問提到,Google的政策方針是挑戰那條令人毛骨悚然的底線(creepy line),而不越過它。怎樣算是讓人毛骨悚然呢?他笑說,以今時今日的科技而言,在人腦內植入晶片算是越過creepy line。

如果有人很懂你,你心裏想要什麼不用說出來他便知道,感覺本應是很窩心,但如果懂你的不是人,是Google呢?

「聖誕老人現在為Google打工。」InfoWorld專欄這個比喻頗貼切,Google從你電郵帳戶、看YouTube習慣及搜尋紀錄,掌握你所需所愛,在你毋須輸入的情況下,Google知道你身在何方,到過哪裏,或多或少也猜到你在想什麼。這樣越過了creepy line嗎?的確見人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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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施密特的領導下,快速成為為一間全球科技巨頭。(VCG)

   與蘋果交惡 喬布斯斥Android是賊贓

iPhone在2007年率先以智能電話的姿態面世,數個月後Android手機系統也隨即推出。本來專研發電腦的蘋果公司,與靠搜尋器起家的Google沒有直接利益衝突,2006年至2009年施密特兼任蘋果公司董事,iPhone推出兩年前,事有湊巧,Google收購了Android。

Android面世後,蘋果已故行政總裁喬布斯一直指摘Google盜取了iOS系統的概念研發Android,二人關係變酸。施密特不久後也因利益衝突問題,正式辭任蘋果公司董事。施密特曾講過,兩位創辦人收購什麼公司有時是成事後才告知他,包括Android,但外界認為當時蘋果正開發iPhone並制定銷售部署,施密特根本一早應該退出蘋果董事局。

Android目前佔全球智能手機市場達八成,iPhone只約兩成,在市場佔有率遠被前者拋離。喬布斯的傳記作者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便指,當年喬布斯的確對Google怒火中燒,甚至說過即使要用盡最後一口氣,耗盡蘋果公司戶口的一分一毫,也要摧毁Android,「因這是一件賊贓,即使要打核戰我也願意。」但喬布斯死後,Google一直淡化與蘋果的衝突,施密特甚至坦言視已故喬布斯為英雄,外界對施密特這說法不以為然。

Google曾經與被歐盟調查多次,但大多以和解收場。今次被歐盟重罰,Google稱可能會上訴,挑戰歐盟決定。(美聯社)

   不學「憤怒的微軟」 和解避訴訟

Google與另一對手微軟,也有微妙的關係。微軟早早冒起,作為後輩的Google似乎從其身上獲利良多,就是跟着相反方向走。微軟每項軟件跟你計足收費,Google就樣樣免費;微軟的產品正經又沉悶,Google設計則是滿有趣味;面對管制機關的反壟斷訴訟,微軟一定強硬奉陪,Google卻主張和解。

大眾的印象中Google是愛和平的,事實上這是施密特聰明的一著,在Google眼中,微軟是一間很憤怒的公司,在過去4年,歐盟委員針對微軟及Google的調查,前者最終迎來三宗官司,後者卻獲得三次和解談判。事實上,歐盟委員會自1970年代起,從未試過在任何一宗反壟斷訴訟中落敗。前車可鑒,微軟與歐盟2011年結束長達十年的反壟斷訴訟,結果仍被罰超過22億歐元(逾195億港元),是全球庭外和解案件賠償額的一倍,紀錄至今仍未被打破。在企業管理中,庭外和解可能只是算盤上更為化算。在頂尖的工程師眼中,Google在這方面聲譽猶勝微軟,更願意加盟。

Google被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批評,形容Google比18世紀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更加可惡。(路透社)

   阿桑奇:Google操作充滿政治元素

Google電郵服務Gmail在今年二月錄得的每月活躍用戶,數目突破10億,全球幾乎每7個人就有1人使用Gmail,Google掌握全球民眾個人資料之多,並不難想像。2014年,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出版《當Google遇上維基解密》(When Google Met Wikileaks)一書批評Google一直暗中協助美國政府監控,有如私營版的國家安全局(NSA),他寫道:「全球最大、最具活力的網絡巨擘,把自己包裝得充滿趣味與人性,但Google不如外人所見,它的操作充滿政治元素。」

阿桑奇提及的是「數碼殖民」(Digital Colonialism),大企業在國家支持下在全球進行任務。他認為,Google比18世紀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更加可惡,因Google在掩飾其政治角色,一直否認與美國政府之間千絲萬縷關係及合作。阿桑奇在2011年曾與施密特秘密會面,就Google操控大量民眾個人資訊的問題激辯,阿桑奇形容施密特儼如外長般,四出會見各國領袖。一如以往,施密特否認Google與NSA合作,反指阿桑奇是偏執狂。

2016年巴拿馬文件揭露大量人物及企業開設離岸公司收藏財富,Google作為一家龐大的國際企業,在全球多處都捲入避稅爭議。早在2011年左右,Google已被揭將數十億美元計的收入,轉到百慕達多間子公司的帳戶,令稅額大減一半。施密特堅稱公司繳稅甚多,是遵照法律繳稅,又大剌剌地稱這正是資本主義,對公司的財政架構感驕傲。英國、法國及意大利等近年對Google窮追不捨,密密調查其收入及稅額,追討款項。

Google變成Alphabet母公司的一員後,被指希望改變自身形象。Google 的口號亦已由「Don’t be evil」,變成「Do the right thing」。(路透社)

   設Alphabet母公司洗底? 棄用「不作惡」

佩奇與布林提出Don’t be evil這句座右銘,希望公司遵守企業道德,施密特最初加盟Google時,卻認為這句說話極之荒謬,不過他又指員工開會商討工作時,若然認為計劃「太邪惡」也會叫停,故這句座右銘也能發揮作用。施密特在2010年起離任Google CEO,Google前年重組成立的母公司Alphabet,由施密特當行政主席。新架構下,只有YouTube、搜索、地圖、Android等主體業務仍屬Google名下。Google實驗室X、智能家居公司Nest、研究人類衰老問的公司Calico等,現時都撥歸Alphabet旗下。分析認為,重組架構可令Google這個品牌的威脅性減低。

Alphabet在2015年公開的員工守則,「Don’t be evil」已經絕迹,「Do the right thing」(做對的事)已成為了新的訓言,甚麼是對的事,這似乎比不作惡來得更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