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眾議院大比數通過同性婚姻合法 議員相擁歡呼稱「愛贏了」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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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眾議院周四(7日)以大比數通過讓同性婚姻合法,議會內一片歡呼聲。(路透社)

澳洲眾議院周四(7日)以大比數贊成,通過修改婚姻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僅有4名議員投下反對票。在國會內一片歡呼及鼓掌聲。澳洲成為第26個國家容許同性伴侶結婚,該國同性伴侶在2018年初便可以結婚。

澳洲左翼綠黨眾議員班特(Adam Bandt)說:「愛贏了,這是時候開香檳了。」公眾旁聽席唱起《I Am Australian》(我是澳洲人)一曲,網民在twitter向所有爭取平權的人致謝。

澳洲律政部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指在澳洲結婚的權利不再由性別決定,婚姻將會被定義為「兩人在排除所有其他人的結合」,他說:「這場歷史性改革將會由2017年12月9日開始,由周六起,同性伴侶將可以遞交『擬結婚通知書』(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在最少一個的通知期後,兩人便可以結婚。」

工黨黨魁肖頓(Bill Shorten)在法案通過前說:「澳洲,我們在數分鐘內,將讓婚姻平等成為現實。澳洲的明天會開始,就由今日我們做的事開始。LGBTI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雙性人)的澳洲人終於在法律下都變得平等。」

澳洲在9月舉辦了一場「同性婚姻郵寄調查」(same-sex marriage postal vote)詢問合資格的澳洲民眾:「是否應該更改法律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嗎?」澳洲統計局在11月15日公布同性婚姻郵寄公投結果,超過六成選民選擇「Yes」。

同性婚姻公投結果公布後,澳洲總理特恩布爾形容公投是「民主社會從未出現過的演練」,並承諾在將會於今年聖誕節之前「落實這件事」。

澳洲同性伴侶的平權之路

1975年 澳洲省份南澳(South Australia)率先廢除針對男同性戀者的刑法措施
2004年 澳洲修改婚姻法,只允許異性伴侶締結夫妻
2009年 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擁有平等權利
2013年 通過《反歧視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2015年 特恩布爾上台後,推動競選承諾的同性伴侶公投
2017年 同性婚姻公投獲得通過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