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將親生子送人 浙江婦如今患病向其求助:他一年掙55萬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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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一名王姓女士,生有三個兒子。三十多年前,因為小兒子屬於超生,所以將其送給別人撫養。如今,王女士身體不好,丈夫去世,自己撫養的兩個兒子也生意上失敗,於是想到找小時候被抱養的小兒子幫忙,但小兒子始終拒絕和她聯繫。

王女士(右)現在身體不好,腿腳不方便,生活難自理。(視頻截圖)

王女士稱,他的親生兒子小張(化名)當年屬於超生,於是一歲多被養父母收養。

王女士說,她現在身體不好,得過腦梗塞,腿腳不方便,生活難自理,看病花去一部分錢,丈夫因病去世也花了不少錢,其他兒子因生意失敗,生活拮据。所以她多次聯繫被抱走的那個兒子,希望對方能幫忙。

王女士說:「(小張)今年他有三十五歲。大學讀出來之後掙錢掙了十多年了,(收入)五十五萬一年。」希望小張能來贍養她,王女士聲稱:「我也沒有辦法了,有辦法不會找他的。」

不過,小張一直不接王女士的電話。

已經被他人收養的孩子是否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有律師表示,子女被他人合法收養後,雖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緣上的聯繫,但是他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已經完全解除。

這件事經過微博曝光後,網民都一邊倒偏向小張,認為小張三十多年來都是養父母撫養,對將自己親手送人的親生父母並不應該負擔贍養義務。不過,也有網民指出,當年王女士是因為計劃生育政策才不得不把孩子送人,並非自願;如今孩子如果有能力,幫助一下親生母親未嘗不可。

(新快報)

網民熱議:

「送人的時候是為了自己,遇上困難了又要求孩子來孝敬你,也是為自己。你可曾為孩子想過?」
「年薪55萬也是養父母教育得好,跟你真沒關係。」
「想扔就扔,扔了還想要回來,人家幫你是好心,不幫你才是本分。」
「當年對孩子沒有付出過,現在就不要坐享其成了。孩子願意給錢,那是他大氣,不願意給也是正常的。」
「計劃生育的問題,不能全怪父母的。不然父母不僅被罰款,政府還找你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