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逃死刑】出獄後涉黑案開審 孫小果數罪並罰被判刑25年

撰文: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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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惡霸孫小果「死而復生」案備受關注,繼雲南高院上月中旬開庭審理涉案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後,孫小果等1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近日亦於玉溪中院正式開審。
值得一提是,雲南高法院此前已再審孫小果於1997年所犯的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將會擇期宣判。

孫小果等1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微博)

據起訴書指,孫小果於1994年、1997年因犯罪兩次被判刑,特別是1997年犯強姦罪、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孫小果出獄後,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以昆明市五華區國防路的昆都M2酒吧為依托,逐步形成以孫小果為組織者、領導者,顧宏斌、曹靖、欒皓程、楊朝光為積極參加者,馮俊逸、趙捷、王子謙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妨害作證、行賄等犯罪及其他違法行為,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管理秩序。

逃過死刑的孫小果,獲多次減刑並出獄後,搖身一變成夜場大佬。(資料圖片)

法院在周五(8日)宣判,其中孫小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2人則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此前消息,孫小果在1994年因參與一宗輪姦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其後獲協助違法辦理保外就醫,得以成功避免入獄服刑。孫小果及後於1997因強姦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並有當眾強姦情節,以及犯有故意傷害罪等,被法院數罪並罰,終審判處死刑。然而,孫小果並未伏法,卻通過發明專利獲得多次減刑,出獄後更搖身一變成為夜場大佬。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