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女釋囚返京確診 身份遭揭幾大疑團待解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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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嚴峻,重災區湖北省武漢市已被「封城」超過一個月,惟北京市東城區一處屋苑日前有一名女性確診者黃某,竟在2月22日得以離開武漢抵達北京。據了解,黃某是武漢女子監獄的釋囚,當時是家人開車到武漢並將其接走。黃某得以突破重重封鎖離漢返京引起巨大爭議,最終驚動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率領多部委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趕赴武漢進行調查,同時北京市紀委監委以及湖北省紀委監委亦先後宣布成立調查組。
有內地傳媒披露黃某的服刑細節及其背景,黃某全名為黃登英,於2013年6月涉及湖北恩施州宣恩縣水利水產局的貪腐案而被判刑10年。

據裁判文書網及恩施法院網的官方文件指出,黃登英是宣恩縣水利水產局的財務股副股長兼出納,多次與同事合謀套取項目工程款項,包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材採購款、椒園鎮水田壩河堤恢復工程款、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工程款等。黃登英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三次,涉款共計72.172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分得贓款36.512萬元。黃登英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6萬元,二審亦維持原判。

據此前報道,武漢女子監獄已有超過200名囚犯確診染病。(網上圖片)

文件又顯示,黃登英曾經兩次獲得減刑,共減刑14個月,實際服刑日期由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其中第二次減刑是武漢女子監獄提出的減刑建議書,後經武漢中院審理查明,確認黃登英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減刑。

報道認為,黃登英的身份背景、離漢返京的過程,共有五大焦點值得關注。首先是黃登英服刑的監獄是武漢女子監獄,內地傳媒曾就事件致電武漢女子監獄了解,對方卻稱近期未有囚犯獲釋,目前釋囚都處於滯留狀態。但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卻稱,武漢「封城」期間湖北各地監獄仍然是正常釋放刑滿獲釋人員,但表明近期的釋囚中只有兩名北京籍人士,並且都沒有返回北京,至於有否非北京籍人員去北京則要排查。

第二及第三個焦點是黃登英是否擁有特殊身份背景,以及她是如何進入北京、進入已實施封閉式管理的屋苑。報道指,北京市紀委監委的調查組,主要就是針對上述問題開展調查,以核查疫情防控工作全過程是否存在漏洞。

黃登英從獲釋後離開武漢,入住北京市東城區的一處屋苑。(網上圖片)

第四是黃登英得以成功離開武漢,是否與武漢早前短暫解封3小時有關。在2月24日,武漢市的疫情防控指揮部曾發布17號通告,批准部分人員出城,但3小時後指揮部再發布18號通告,宣布17號通告無效。不過,翻查公開報道所提到的時間線,黃登英是在2月22日離開武漢並抵達北京,顯示與武漢短暫解封無關。

武漢早在上月就實施「封城」。(中新社)

至於第五個焦點就是湖北省的監獄,2月至今有多少非本地的釋囚自由離開。據官方的公開報道可見,2月至今都有不少釋囚離開,但全部都是由監獄方面及警方安排接送,未有家屬自行接送的情況。事實上當地司法部門有出台內部通知,規定疫情嚴峻下,囚犯獲釋後「必接必送」的措施要暫停,並且會征求釋囚同意,願意暫停監獄會提供食宿,要求投靠親友,不論省內或省外都要做好臨時安置防控,並要通知其戶籍地的安置幫教辦公室及家屬。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