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稱「頭腦發熱」扯國旗踩踏 遭判有期徒刑10個月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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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夾江縣人民法院近日就26歲居民吳某侮辱國旗一案公開審理,吳某被指於去年10月路過一間卡啦OK時,將懸掛在路邊的國旗扯下來踩踏,最終因侮辱國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中國庭審公開網公開案審經過。 (網上圖片)

事發於去年10月5日上午7時許,上班途中的吳某路過卡啦OK時突然跳起來,把懸掛的國旗扯下再放在腳下踩踏,隨後攜同國旗揚長而去。事發經過被指下後遭網民瘋傳,引來一片聲討及譴責。

警方接案後,經過10個小時調查終於找到吳某。據吳某交代,他是因心情不好、頭腦發熱才犯案。法院周三(13日)開庭審理此案,檢方認為吳某犯侮辱國旗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惟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可從輕從寬處理。不過吳某雖然簽署了認罪認罰協議,但一度對公訴機關10個月的量刑建議表示不滿,認為太重,同時表示散播他踩國旗影片的網民是侵犯了他的肖像權。

最終,法院一審認定吳某行為構成了侮辱國旗罪,考慮相關量刑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吳某當庭表示不再提出上訴。

(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