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解讀|反壟斷重拳出擊 網際網絡巨頭迎轉折點

撰文:秦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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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網際網絡反壟斷再度成為關鍵詞,引發外界的高度關注,過去總被「網開一面」的中國網際網絡巨頭,在運營模式和投資邏輯上,恐怕都面臨轉折點。

12月18日傍晚,在中國官媒新華社釋出的會議新聞稿中,對於反壟斷有一段闡述: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國家支援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支援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健全數字規則。要完善平台企業壟斷認定、資料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新華社新聞稿寫道。

雖然中國頒佈《反壟斷法》已經有十二年,但是之前罕有對網際網絡平台運營及投資收購真正進行實質性干涉,幾大網際網絡巨頭事實上處於「野蠻生長」的階段。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這段關於反壟斷的最新表述,加上11月10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12月14日對阿里巴巴、騰訊兩大巨頭的收購案處於頂格罰款。

12月14日,阿里巴巴和騰訊旗下的閲文集團因違反《反壟斷法》被監管部門分別罰款50萬元人民幣。(REUTERS)

這一系列的組合拳,可以看作是對中國幾大網際網絡巨頭的市場壟斷及「排他性」競爭行為,有望進行實質性的行政幹預,避免平過度膨脹,防範金融風險,避免平台影響到中國經濟安全和技術創新。

某種程度上說,《反壟斷法》過去在中國網際網絡領域一直形同虛設,透過燒錢開始惡性競爭、再用併購快速消滅競爭對手或化解威脅,成為巨頭實現野蠻生長的慣用手法。而市場競爭中的馬太效應,由於網際網絡的平台特性被放大,強者恒強、大者恒大的局面,單靠市場之手根本無法破局。

正如清華大學鞠建東教授所言:如果政府不干預,那麼數字經濟的基準形式是什麼呢?不是完全競爭,而是壟斷。因為規模報酬遞增,企業的規模越大,流量越大,平均成本就越低。

當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已經失靈,網際網絡市場競爭的「馬太效應」被乘數級放大,對於競爭對手或者創新者,或者透過平台優勢進行擠壓,或者利用資金優勢直接收購,這樣對於正在進行經濟結構轉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中國來說,政府出手也就是勢在必行。

因此,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將反壟斷上升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這一政策高度上。

同時,由於中國網際網絡平台的各種商業併購非常頻繁,九億多網民的「吃穿住行用」事實上都被掌控在巨頭的手上,個人隱私保護、資料收集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也一再被詬病,此前一直有市場聲音要求加強前置監管、界定合併是否造成壟斷、並進行詳細併購申報等,但總是「雷聲大雨點小」。

舉個例子,阿里巴巴在中國電子商務中佔據了最大的市場份額,活躍使用者超過8.8億。而騰訊則是世界規模最大的遊戲公司、中國最大的社交媒體公司,擁有使用者超過10億。

阿里巴巴透過控股、參股等外部投資的形式,版圖涵蓋了零售、金融、物流等多個行業,不僅有銀泰商業、蘇寧易購、居然之家等零售巨頭,還有圓通快遞、百世匯通等物流企業,金融服務上螞蟻金服、網商銀行等。

而騰訊的投資版圖更加巨大,近兩年飛速成長的新電商巨頭拼多多,以及京東、美團、滴滴,金融領域的微眾銀行等。據《深圳商報》的報道,截至2020年7月底,騰訊投資的公司超過800家,其中70多家已上市,超過160家是市值或估值超10億美元的獨角獸。

對於中國網際網絡使用者而言,這種巨頭「劃江而治」的競爭格局,不僅影響使用者體驗,不利於保護使用者消費者權益,對於必須依賴平台的商家和創業者而言,更是有點苦不堪言。

中國網際網絡巨頭此前扎推搶佔社群團購市場被普遍認為會砸了小商販的飯碗引發輿論批評。 (視覺中國)

在網際網絡已經成為國家基礎設施的當下,本來就天然具有公共屬性的網際網絡平台,實際上變成了「排他」競爭、牟取暴利的利器。

從歐美反壟斷的經驗來看,中國現在對「大而不能倒」的網際網絡平台舉起反壟斷之刀,不是早了而是晚了,有點亡羊補牢的意思,但畢竟這是走上有序管理的重要一步。

正如中國監管部門一再強調的:「網際網絡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

習慣了我行我素的網際網絡平台,恐怕需要好好反思,轉變過去的發展思路,用實質性的技術創新,更加包容的心態,來適應新的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