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馬凱被拒續簽證】泛民動議傳召林鄭交代:關乎金融中心地位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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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申請工作簽證續期遭拒後,又只獲批一次性7日的旅遊簽證,與一般英國旅客可留港6個月的待遇大為不同,事件被認定與他早前在FCC主持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演講有關,事後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事件屬個案,按國際慣例,不作評論,引起泛民主派不滿。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則表示,已於昨日(8日)提交動議,要求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入境處長曾國衛到立法會解釋事件。毛孟靜指,林鄭「按國際慣例不作評論」的說法失禮,因國際社會各界都在事後向港府抗議,要求合理解釋。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指出,本港「國際金融城市的金漆招牌」得來不易,他質疑,林鄭政府不能以「不評論個案」來遮醜。

毛孟靜指,動議會在10月24日辯論。(梁鵬威攝)

毛孟靜指,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起聯合行動,由她代表,動議傳召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長及入境處處長三人,就馬凱事件引起的國際社會擔憂,到立法會作證、解釋及提供相關文件紀錄。

動議措辭提及,馬凱被特區政府無故拒絕工作簽證續期,引發國際社會擔憂港府以政治手段打壓香港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要求根據《基本法》第73條第5項和第10項,三名問責官員出示相關文據、薄冊、記錄或文件,以及作證和提供證據。

楊岳橋則指出,本港「國際金融城市的金漆招牌」得來不易。(梁鵬威攝)

毛孟靜指,動議會在10月 24日辯論,她不猜測通過動議的機會有多高,但希望建制派不要一味「擁護老闆」,同時亦要顧及香港核心價值正受到衝擊,避香港成為國際笑話。她又指,希望表決動議時,自由黨高抬貴手,因自由黨的價值,也是關注國際投資的信心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都想要做生意嘛。」

民主黨許智峯表示,傳媒要求林鄭回應事件,但她的回應卻是是不作評論,他指,當馬凱事件衝著新聞自由來的時候,市民和議會就有責任,必須讓林鄭清楚解釋。他又表示,明天亦會在施政報告後,提出休會辯論,因馬凱事件已受到國際關注,擔憂衝擊本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他認為,必須儘快討論事件,希望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聽清楚國際憂慮,也基於港人的逼切憂慮,盡快批准處理。

專業議政莫乃光表示,建制派遊說他說,數十年來只有一次同類事件,要他不要過份緊張,但他認為,事件是數十年來首次發生,建制派卻當沒有事發生,「足以顯示建制派的醜陋」。他指,事件後,許多商界工作的外國人告訴他,要思考究竟是否要在香港繼續生活。莫乃光指出,港府的行為並非打擊港獨,而是打擊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地位,他希望林鄭出面解釋,圓滿解決事件。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林鄭口中的國際慣例,是應該歡迎外國記者自由採訪,問不同政見人士看法,但現在卻有外國記者會副主席,被拒續簽證,而事件是一連串事件之一,目的是要收窄香港言論自由。

人民力量陳志全就促請林鄭不能以不評論做擋箭牌,因議員現在是用法定程序,要求她向全港市民解釋。他指,入境條例中有條款要求批准外國人入境時,要考慮香港利益,而議員提出動議,也是基於香港利益,而目前事件已經對香港造成傷害,不希望香港利益繼續受損。

《基本法》73條 第5項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包括: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基本法》73條 第10項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包括: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陳志全就促請林鄭不能以不評論做擋箭牌。(梁鵬威攝)
毛孟靜(右)則表示,已於昨日(8日)提交動議,要求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入境處長曾國衛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