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自助洗衣店涉賬目不清 濫收行政費 苦主每月蝕逾萬元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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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出現不少自助洗衣店,當中有些是以特約經營的模式營運。有6名加盟同一間連鎖自助洗衣店的加盟商,今(2日)在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協助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該連鎖集團賬目不清、濫收行政費用,以及未有履行提供支援服務等,令他們每月虧蝕逾萬元。

有加盟自助洗衣店的店主,控訴該自助洗衣店提供的賬目不清晰,濫收行政費用。(李奕鳴攝)
其中一名苦主阿寶(化名)指,目前的店鋪的營業額不足以支付所有開支,仍需要額外補貼逾萬元。(李奕鳴攝)

其中一名苦主阿寶(化名),於1年前加盟,付了約30萬元加盟費後在九龍區開設店鋪。加盟初期,阿寶只簽署了一份得一頁的臨時合同,就需支付一半約10多萬的加盟費用。直到開業當天,阿寶才收到共8頁的正式合同,合約條文繁複且有部分不合理,阿寶希望經律師檢視後才簽署,惟授權商不允許。由於店鋪已準備就緒,如果不簽署合約則不能開業,他唯有迫於無奈簽約。除了每月繳交鋪租及水電費外,阿寶每月亦另需支付3000元的行政管理費用,包括機器保養,洗衣液費用等,以及為八達通系統供應商設備(POS)供款800元。

之後,阿寶每月初只收到2份簡單的賬目,一份只會顯示日期,收取洗衣及乾衣服務的金額及總數,但不會顯示所使用的機器及時間等其他數據。阿寶續指,你不會知道客人哪一部機器的習慣,亦不會知道旺市或淡市的時間。另一份則會顯示店鋪的收入,應扣減的費用,包括行政費及POS供款,剩下的金額才會轉賬予店主。

最令阿寶不滿是,去年7月曾試過有一天的營業數據是空白的,追問對方後都沒有理會,但實際上當天是「有人洗衫」的。
 

機器不時損壞無法營運 虧蝕逾萬元

阿寶又表示,店內的機器不時間歇性損壞,有客人表示未能做洗衣及乾衣,「剛開始,我們普通市民不懂得,以為是機器壞」,並向授權商要求派維修師傅維修,但當時維修師傅指沒有問題。其後阿寶私下找維修師傅維修,該師傅表示是機器安裝出現問題,包括安錯喉,但由於店鋪的設計是固定的,不能輕易更改喉管的位置,「基本上是無法繼續營運,但是每月仍然要繳交租金、行政管理費、POS費用,每月的支出不勝負荷,是貼錢幫他打工。」

阿寶目前的自助洗衣店營業額不足以支付所有開支,每月要倒貼逾萬元。但由於已簽訂5年合約,即使決定不繼續營運,仍需支付合約期內的每月行政管理費及POS供款。換言之,如店主決定在一年後結束營業,亦要支付(3000+800)x 12x 4,即約18萬港元。

阿寶曾嘗試經WhatsApp 及電郵聯絡對方,但對方都沒有回覆。

陳小姐(中)表示,在簽署臨時合同前店方曾口頭承諾,容許加盟的店主每日查詢店鋪的經營賬目。但她在開業之後曾向對方查詢經營賬目情況,卻得不到回應。(李奕鳴攝)

另一名苦主陳小姐亦遇到類相同的情況,她的店舖開設於港島區。陳小姐表示,在簽署臨時合同之前,對方曾口頭承諾,容許加盟的店主可以每日查詢店鋪的經營賬目。但在開業之後曾向對方查詢經營賬目,對方沒有回應,其後更表示,如要查詢賬目,每次需支付380元的費用。陳小姐稱,此項費用並不存在在合約內,「有甚麼理由自己店鋪不能查看自己的營運數據,流水賬甚麼都看不到。」

梁美芬表示,香港目前對特約經營的店鋪是「三不管」,不論是現有法例、制度及政策幾乎都是空白的。她解釋,即使就以上個案尋求消委會的協助,消委會亦以加盟店並非最終得到服務的人,不符合受保障對象,而未能保障加盟店;至於普通法是否適用,則視乎簽署的合約而定。她會協助加盟店與授權商調解,要求加盟店擁有查冊權,可以查詢店鋪的營業數據,亦能夠在不用打官司的情況,解決以上苦主的問題。她又認為政府不應將責任交予自由市場,應為特約經營模式進行立法,將商品說明條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特約經營的商戶;又建議並成立相關的機構,保障特約經營模式下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