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示威者6.12被警困立會房間 莫乃光促交代理據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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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6月12日金鐘衝突被指濫權和過份使用武力,其中警員利用立法會大樓一間房困住兩名示威者,當時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和法律界郭榮鏗即場與警員交涉不果。
莫乃光今日(20日)與郭榮鏗致函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交代兩名被困的示威者目前的情況,以及說明警方在立法會內徵用房間「閉門審犯」的理據和是否獲授權。

莫乃光促盧偉聰交代兩名示威者被警員困在立法會房間的情況。(高仲明攝/資料圖片)

6月12日原定是立法會大會審議《逃犯條例》的日子,不少市民前一晚已在大樓外眾集,立法會在12日凌晨零時宣布黃色警示生效,未幾有大批警員進駐。

12日下午,立法會一帶催淚彈四起,當時兩名示威者先後被警員拉入立法會,鎖在地下接待處旁「導賞團辦事處」內,莫乃光見狀便利用議員證打開房間,見到6、7個警察係在內圍住兩個蜷伏在地的年輕示威者,隨即與郭榮鏗提出質問,有較高級的白衣警員反駁兩人已「被覊留」,並要求議員和在門口拍攝的記者離開,亦有警員高呼「暴徒打警察」,立法會保安員亦配合警方的要求阻擋記者入內。莫乃光和郭榮鏗最終交涉不果。

↓↓莫乃光和郭榮鏗交涉以及警方當日使用立法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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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聯同郭榮鏗和公民黨譚文豪翌日去信質問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解答示威者的情況,警方有否取得批准將立法會當做拘留室,以及有否諮詢過議員或行管會,行管會成員之一的莫乃光自言沒有收過通知。

事隔一周,莫乃光再與郭榮鏗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交代當日被扣留的兩位市民現時的情況,以及警方當日徵用房間閉門扣留示威者的理據以及有否獲得授權。

其實,除了拘留示威者,警員當日亦在立法會大樓部署、休息和吃飯,儼如警方的後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