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料12港人被起訴非法入境機會高 涂謹申:可要求送返香港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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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港人上月在廣東外海被中國海警逮捕,他們從香港乘快艇駛向台灣,希望向台灣尋求政治庇護,他們被截獲後扣押在廣東深圳鹽田看守所。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指當局一般會在37日內決定是否起訴,由於該批人士在香港已經被起訴國安法相關罪名,在內地要以國安法起訴的機會較微,預料被起訴非法入境或偷渡相關罪名的機會最高。

葉國謙今(9日)早在港台節目中指,按內地法律,普遍判囚一年,嚴重情況囚2至7年,最嚴重情況如任「蛇頭」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當內地訴訟及完成刑期後,會遞解返港,進行香港有關法律程序。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同一節目表示,以往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犯法,香港政府會積極協助,尋求遣返相關人士。他指出,今次個案特別在該12人在香港有案在身,部份人士遭法院通輯。雖然香港和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亦可以要求將涉案人士送返香港,再在邊境交收。

涂謹申指,該批港人原意想非法入境台灣,目的地並非內地,雖香港四週都是內地水域。涂謹申指如果他們無意圖進入內地犯案,可按先例交回特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