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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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特首林鄭月娥今(2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研究未到成熟階段,亦非本立法年度的優先選項。她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政府立法時會小心作出平衡。
林鄭月娥表示,除警員外,不少前線公職人員近年執行職務時同樣遭受侮辱和威嚇,對社會沒有好處,亦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但她提到,本屆政府仍有不少議題需要處理,早前已提出5項立法建議,本立法年度僅餘數月,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並非優先選項。
她說,如果政府落實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將會小心取得平衡,《基本法》保障港人言論自由,但很多法庭裁決指出,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當影響到他人權利時,需要有所行動(something needs to be d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