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入境修例 關注團體批解說不足 附屬法例保障難釋憂慮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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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28日)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條例僅用作處理酷刑聲請個案,只針對抵港航班,並非針對離港航班,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造成影響,同時政府須訂立附屬法例,屆時會列明只適用抵港航班。
多個關注團體質疑《條例草案》賦予入境處處長過大權力,限制港人出入境自由,單靠附屬法例列明只適用於抵港航班並不足夠,批評政府解說不足,對不同團體提出的質疑置若罔聞。

「關注鎖港條例工會聯合陣線」發言人鄧建華表示,立法會被建制派壟斷,快速通過《條例草案》是預期之內,但批評建制派只懂附和政府,抨擊質疑條例「魔鬼細節」的團體,卻從未回應有關質疑,包括條例是否賦予入境處處長過大權力,以及是否限制港人的出入境自由等。他又指,香港沒有機制辨別真假難民,《條例草案》等同剝奪免遣返聲請者的人權。

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說,只依賴政府無法律約束力的說話作保障是荒謬,單靠附屬法例保障亦不足夠,因為當附屬法例無法解釋某些情況時,當局有權按主體法例作解釋,附屬法例無法限制當局如何演繹主體法例。她提到,只限制入境亦無法釋除市民憂慮,「香港人出咗去升學、做嘢,返唔到嚟點算?」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批評政府解說不足,未有交代清楚立法目的及必要性,質疑政府為何需要賦予入境處處長過大權力,而不採用其他方法處理假難民問題,以及為何不將只限制入境航班的條文寫進主體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