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研禁穿波鞋、牛仔褲 謝偉俊:傾向大會須穿商務服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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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早(20日)開會,討論進一步修改《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會議主要討論議員於出席立法會會議期間的衣著,以及展示標語的議題。衣飾方面,他指全體委員傾向接受秘書處建議的方案,修改議規令衣飾保持莊重,出席時須穿著商務服飾,稍後會有「負面清單」列明不恰當的服飾,包括波鞋、牛仔褲。
罰則方面,謝偉俊稱未有進一步決定,會先由大主席作出勸喻,若不遵守後果或會構成行為不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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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大會展示標語 只限於發言時輔助用

謝偉俊又指,有關衣著規定只限於立法會大會,並不適用於法案委員會和事務委員會。他稱負面清單會列明不恰當的服飾,如運動裝、波鞋,牛仔褲、帽等,強調無針對性別服飾限制。

在大會發言時展示標語方面,謝偉俊稱將會提出修正案,規定展示標語時只限於發言時輔助,範圍只可以在議員座位,不能夠在不在席或不是發言時展示。他又指,同時會修訂《內務守則》限制標語內容,不可令大會尊嚴受損害及不阻礙大主席視角限制等。

謝偉俊期望可透過修正一改過往亂象,令大家尊重立法會,改善立法會的公信力和形象。至於就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的委員人數設限,謝偉俊稱今早未有討論,現正去信諮詢全體議員。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羅家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