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裁法無處理港澳問題 譚耀宗:納基本法附件三與否由中央決定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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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10日)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人大常委會指法例可為國家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和保障,形容是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次《反外國制裁法》立法並無處理港澳問題,但未知日後中央會否將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至於港府應否自行立法,他強調外交問題是中央事權.有關事情需由中央處理。

曾被美國制裁 譚耀宗:中國不想撩事鬥非,逼於無奈才立法

譚耀宗在今年1月曾被美國制裁,他指自己十分支持《反外國制裁法》立法,認為美西方社會不公道,一直單方面制裁打壓,又批評所謂的「長臂管轄權」是無理說法,中國政府立法是合情合理,「無理由無措施應對」。

譚耀宗說,希望無《反外國制裁法》,不應有制裁及反制裁,認為各國應透過溝通及協商解決問題,他希望美西注意中國政府對外立場,強調中國「不想撩事鬥非及打壓人哋,係逼於無奈先要立法,要回應回擊」。